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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这两个项目房屋征收范围确定!涉及普利街、顺河东街、纬十二路、经一路

来源:天下泉城编辑:03-28 20:30 查看数0

注意济南这两个项目房屋征收范围确定涉及普利街、顺河东街、纬十二路、经一路具体往下看↓

济南水务集团普利门水厂改扩建工程项目房屋征收范围已确定。根据《济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现将冻结事项通告如下:

冻结范围

本项目房屋征收范围为:东至普利街81号院东墙,西至顺河东街,南至普利街,北至济南水务集团,

其中包括:普利街81号、83号、85号、87号、89号、91号、93号、95号、97号;

以上门牌号含所有旁门、副门牌。

冻结期限及有关事项

冻结期限为:2018年3月26日至2019年3月25日。

自冻结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征收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翻建房屋及附属物,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有下列行为的,不予增加补偿费用:

(一)房屋的析产和过户;

(二)办理户口迁入和分户,但因结婚、出生、回国、军人退出现役、服刑人员刑满释放等原因必须办理户口迁入的除外;

(三)建立新的房屋租赁关系,分列、变更公有房屋租赁户名;

(四)新设立和变更企业工商登记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登记;

(五)其他导致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经一纬十二危旧房改造项目(一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已经本区人民政府依法作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征收范围

东至纬十二路,西至中大环卫公寓,南至经一路,北至槐房开发公司。

其中包括:纬十二路单号105-111号,忠厚街3-11号,经二路683号,忠厚街双号30-42号,忠厚街3号楼南侧平房;经二路701号、 713号、 715号、 717号(包括经二路719号院内平房一处)。

征收部门、征收实施单位

房屋征收部门:济南市槐荫区城市更新局

征收实施单位:济南市槐荫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房屋签约期限

签约期限:自房屋征收决定公布之日起45日。

征收补偿安置

按照附件《经一纬十二危旧房改造项目(一期)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执行。

被征收人权利和义务

被征收人应当积极配合房屋征收工作,在规定的签约期限内,按照补偿方案规定的标准,与征收部门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并完成搬迁。

被征收人如对房屋征收决定有异议,可在本决定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济南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本决定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其他事项

(一)征收范围内房屋被依法征收后,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二)被征收人在规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区房屋征收部门报区人民政府按照征收补偿方案标准和有关规定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仍不搬迁的,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进行强制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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