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记者从济南市卫健委获悉,截至9月28日,济南市具备核酸检测能力的医疗卫生机构共有85家,日最大检测能力16.55万份,其中,50家医院日最大检测能力7.24万份, 19家第三方医学检验机构日最大检测能力8.78万份。我市检测机构数量、日最大检测量和检测标本量均居全省第一位,满足14类“应检尽检”和各类“愿检尽检” 人员需求。
截至9月28日,济南市累计完成核酸检测224.67万份,落实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核酸“双周检测”工作,到9月30日,将完成全市七千多所医疗机构9万余人次第四轮核酸检测,实现在岗应检尽检,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百分百核酸检测。
积极开展冷链食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建立联络员制度,与市场监管等多部门联动,对全市所有涉及的冷链食品相关的商超、冷库、运输工具及相关从业人员全员检测,截至目前,累计检测从业人员样本296991人、环境样本90153件、食品样本52415件。
同时,济南市坚持以实验室管理规范为标准,落实《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手册(试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实验室检测技术指南》《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技术人员培训方案》,加强生物安全管理、医疗废物管理和污染的处理,落实防护要求,严格操作规程,严守安全底线,保证检测人员生命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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