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记者从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济南市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市场政策措施。
对限购区域内已有3套及以上住房的,出售1套后,可于半年内在限购区域再购买1套住房。继续优化非本市户籍居民购房政策,非本市户籍家庭在我市限购区域内购房,不用再提供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
该政策于1月19日起执行。
(编辑:孔雪; 责任编辑:杨秉鑫; 终审:郑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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