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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网网站投诉举报处置机制

来源:济南网编辑:12-07 15:59

济南网网站投诉举报处置机制

为加强济南网网站安全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机制。

网站首页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号码:0531-85652768

设置举报箱:ijntv_mail@163.com

举报投诉的受理和回复工作统一由济南网举报投诉工作小组负责。

受理的有害信息投诉事件主要指单位和个人利用本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下载下列信息的事件:

(一)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五)宣扬邪教、迷信的;

(六)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十)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公众举报、投诉事件,按集中管理、登记的原则办理,协同网络技术安全小组集中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备案。对较重大有害信息事件,应立即上报主管领导。

济南网举报投诉工作小组受理的事件,要做到即接快办;夜间、节假日值班期间接到的投诉举报,应于次日或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办理,对需紧急办理的重大信息安全事件可先处理后登记。

负责查办的相关人员接到交办的投诉举报事件后应及时安排办理,在受理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办结举报线索,其中:涉政类举报线索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不能按时处理完毕的,应报主管领导说明理由,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处理结果应及时反馈给举报投诉工作小组,由举报投诉工作小组专人反馈给举报人。

在处理有害信息投诉事件的记录、登记、交办工作流程时,应填写相应表单,并随结果报告一同存档。

处理人员应对重大有害信息事件举报人或要求保密者做到保密,有关重大的有害信息事件及处理过程不得泄密。

济南网

2023年1月

(编辑:孔雪; 责任编辑:曲萧琳; 终审:郑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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