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再问,一问到底。
今年五月,济南钢城区汶源街道龙巩峪村村民董士祥向问政监督员反映,他从邻村化肥销售点购买的化肥有问题,桃树施肥后,出现了黄叶、落果、树木枯死的现象。
董士祥说,经过鉴定,董士祥等村民购买的化肥确为不合格化肥。关于赔偿问题,期间他们多次找过相关部门,但一直没有得到明确答复。
日前,问政监督员再次来到龙巩峪村,向村民了解此事的进展情况,来看追踪报道。
我们家桃树绝产
果农损失和不合格化肥有关
果农能否得到赔偿?
街道办:经销商已被行政处罚正积极协调赔偿
钢城区汶源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李成国表示,区政府会同街道已经多次召开会议处理此事,寻找理赔依据,会同市物价局、区林业局现场勘查定损,并委托济南市价格认定中心出具价格认定报告,四户果农受损认定金额为14.2万,后续将积极协调做好对当事人的理赔工作,7月18日,已经对经销商于某作出了行政处罚。
经销商与果农暂未达成赔偿协议或将走法律程序经销商于某的上级销售商,是位于沂源的一位商家,此人已经于6月19日被拘留。鉴于此,政府部门责令经销商于某先行赔付果农的损失。
据了解,目前双方对赔偿问题还没有达成协议,如果协商调解不成,或将进入司法程序解决此事。
记者点评:
造化肥的商家,理应受到法律制裁。经销商受到行政处罚也是应该,而当地的监管部门也当负起责任来。
对于这种伤农害农的无德企业,就要加大处罚,提高他的违法成本,同时,在果农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如何迅速启动索赔机制,做好追诉预案,也值得当地监管部门反思。
记者:海源 孟琪 文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