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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女教师写下“绝笔信”事件 各方回应汇总来了

2019-08-06济南网
近日
江苏女教师写“绝笔信”的事情
引发大家关注


女教师发文求助:准备离开这个世界


8月4日,江苏徐州丰县周楼小学教师李秀娟在网络上发布求助信称,“我和先生已经在准备离开这个世界了。


9岁女儿嘉嘉被徐州丰县实验小学同学无意伤害致失明后,女儿哭了整整一年,而我经历了民警暴力殴打,扇耳光,莫名拘留,行政处分,长期监视的噩梦;我的丈夫被多次批评谈话,被撤职。我和丈夫永远忘不掉派出所副所长暴力殴打我的场景。我患上了严重的抑郁症,孩子也得了恐惧症。




2018年3月,李秀娟女儿与同学打闹时左眼受伤后失明,因一直无法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她和丈夫“开始走法律程序”。


李秀娟称,同年7月,她带孩子到北京看病,但被告知孩子左眼的视力基本为0,无法治愈。一位好心的大姐“建议我去国家信访局咨询”。随后,李秀娟到信访局反映了女儿眼睛被伤害一事,“希望社会可以关注学生在校安全”。


 

李秀娟女儿诊断证明 来源:微信公众号“徐州民声


李秀娟称,2019年2月底,她订了火车票,打算3月初带孩子去北京复诊。但教育局领导和校领导等四人上门要求她将票退掉。随后,民警上门“以涉嫌寻衅滋事为由”将李秀娟带走。李秀娟称,她在被带走后受到派出所副所长罗烈的拖拽、殴打,并被要求承认去北京是去上访的。因拒不承认,李秀娟随后被拘留七日。


重获自由后,我立刻去了徐州中心医院办理住院手续,我的身体衰弱到了极限了。

在我住院的第二天,病房门口出现了多名我熟悉的面孔,他们带着口罩,监视着我的一举一动,总共有五六个人,我认出来那是丰县实验小学的老师。

我入院的第三天,他们增加了人手,总共超过十人。监视我的人将车子紧停在我家车子旁边。


李秀娟称,在接下来的几个月中,教育局多次找她谈话,她前往江苏省公安厅反映情况后受到教育局处分。

 


7月放暑假以来,有关人员找我谈了很多次话,我希望依法赔偿女儿左眼失明的问题,一分不多要,一分不少要,我请求追究暴力殴打我派出所副所长罗烈的责任,哪怕是一个道歉。对于这些诉求,没有哪怕一个被满足。

我和丈夫是本本分分的老师 ,我们从来没有想过这种暴力会发生在我们家庭。我们的孩子看到罗烈暴打我后,每一次在街上看到警察都会吓哭。


这篇文章引起了网友的广泛关注和转发。



女教师夫妇被平安找到

当地已成立调查组


4日下午,江苏徐州丰县人民政府通报:丰县周楼小学教师李秀娟在自媒体《徐州民声》发布帖文,反映其遭受有关方面不公正待遇问题。丰县县委、县政府已成立联合调查组,对李秀娟同志反映的问题开展全面调查。 并将根据调查事实,依法依规公正严肃处理。欢迎各界和媒体监督。

来源:微博@情义丰县


4日晚,丰县公安局发布通报称,当日18时50分许,李秀娟夫妻二人已在徐州市云龙湖边被平安找到。

来源:@平安丰县

丰县事件应急处理小组相关人士透露,徐州市公安局和泉山分局出动了大批警力,根据女教师提供的微信定位,最终在徐州的云龙湖景区附近找到夫妻二人。

更多细节细节披露


信中李秀娟提到,其所在的学校全体老师同情其遭遇,自愿联名。然而8月5日下午,三名不愿透露身份的丰县梁寨镇周楼小学教师向看看新闻Knews记者透露,联名信中内容与他们签署时看到的不符。

老师采访:“就看到了第一句话,同情她的遭遇,我们是看到这一句话才签的。”


老师采访:“我写的时候还没有后面那两句话,要是有那两句话,我们不会支持的。”

老师采访:“我们现在天天办公室都不敢进了,教育局经常来问,我们都不敢进办公室,难道还会支持她去上访?”

老师们反应不知情的后两条,指的是“有关人员真的太过分了,我们支持李秀娟老师夫妇合理合法地维权行为。”

 


5日,李秀娟接受采访时承认,“绝笔信”系有人帮操作。李秀娟发文称遭民警暴力殴打,致其腿部受伤,再次接受采访时称自己记不清成因。



维权女教师:

“用小号加了好多维权群,有网友帮忙指导”


当问及她所发布的“绝笔信”时,李秀娟称,“这是我自己写的,也是自己发的。”李秀娟特意提高嗓音,“当时用小号加了好多维权群,里面有很多热心的人,和他们交流经验,对我也有指导帮助的作用。”当记者问及是否想过家里孩子时,李秀娟低下头,有些黯然神伤,“没想过。”


赔偿之争:

鉴定结果八级伤残 法律援助中心核算赔偿36万


嘉嘉眼睛伤情究竟如何?李秀娟称,事发后她曾带嘉嘉前往诊所,开了眼药水。因嘉嘉视线越来越模糊,她开始带孩子前往徐州和北京检查。据相关报告“左眼神经挫伤“,且视力逐渐下降很难恢复,构成八级伤残。 


5日,李秀娟所在小区一邻居表示,“嘉嘉在去年伤到眼睛后,来过我家,看墙上的视力表,当时距离两米左右,她说看不清。”李秀娟表示,嘉嘉左眼现在只有光感。


对此,丰县教育局信访负责人丁攀称,嘉嘉眼睛受伤后次日还来学校正常上课,直至2018年4月10日,嘉嘉父母相继来到学校,称嘉嘉眼睛受伤,与一个月前两名男生打闹有关。“老师也喊来了两名男生家长,因事件已过去较长时间,家长也有质疑,嘉嘉视力下降是否与孩子打闹有关,且没有确凿证据。“校方曾多次参与协商,打闹的男孩家长各出一部分钱,一次性解决,李秀娟没有同意。


对于赔偿问题,李秀娟曾找到丰县法律援助中心核算,按丰县人均年收入47200元乘以伤残基数,伤残赔偿金算出来是29万多元,加上精神补助和发票上的钱,一共36万余元。此后,校方不断协调双方,李秀娟提出了36万多元的赔偿金,协调未果。


县教育局信访负责人:

“4次越级进京上访登记 其间我付出热情和耐心”


嘉嘉的眼睛很难恢复如初,作为母亲,李秀娟很难接受。加之赔偿问题也始终没能谈拢。她带领女儿前往北京同仁医院检查时去过国家信访部门反映情况。


“李秀娟没有来过县教育局也没有去过市县信访部门,于2018年7月6日直接越级到国家信访部门登记反映情况。“5日,县教育局信访负责人丁攀说,当年8月,李秀娟再次到国家信访部门,“我也去过北京劝说,建议他们走法律程序,可李秀娟不答应。其间,我也陪同她去医院给孩子看病。”


据李秀娟发给丁攀的短信,她称,“孩子的伤害赔偿问题,我没法跟他们打三方官司,人力财力我都耗不起。如果教育局能处理好我就回去,处理不好就去国家信访局维权。”丁攀说,李秀娟15次进京,有4次越级前往国家信访局登记反映情况。


谈及该事件时,丁攀情绪有些激动,哭诉称,“我作为一名基层信访工作者,我对她付出了热情和耐心。她在维权,但最后却给我名声造成很大伤害。”

 

丁攀


城东派出所副所长:

“对方不配合只能强制传唤

挣扎过程执法记录仪没电”


李秀娟说,按照先前带女儿前往北京复查时间,2019年3月1日,她买了两天后前往北京的车票。当晚9点多,丁攀和三名校领导来到家里,劝说她退票。对此,丁攀也证实了该事,“当天晚上她情绪激动,扬言上访。后来我有事临时走了。”丁攀强调,他当晚没有报警。


李秀娟称,丁攀走后不久有4名民警赶来,“说我涉嫌寻衅滋事,让我去趟派出所,最多一个小时我就能回来。后来我就被人拖到楼下,铐上手铐,跪在地上,还被扇了不知道多少巴掌。” 


对此,丰县公安局城东派出所副所长罗烈称,当晚,他们接到丰县教育局的工作人员报警,因李秀娟不配合依法传唤,只能强制执行。“到李秀娟家后,她把自己关在卧室近一个小时,不断敲门也没有开。因时间过晚,担心扰民问题,只能强制传唤。我们让她穿戴好衣物,但是她也没听。强制下楼过程中,她挣脱跑了,当时也没穿鞋,接着摔倒。”罗烈说,为了执法安全,他们对李秀娟上了铐子。


李秀娟从家中被带走时,派出所民警因执法记录仪电量不足,上述过程中画面缺失,但审讯时有所有的视频监控。“李秀娟到派出所后情绪特别激动,我们还让辅警用一次性纸杯给倒过热水。不存在殴打辱骂情节。”罗烈说。后来李秀娟被丰县公安局以寻衅滋事罪,送往徐州市拘留所拘留7天。

官方最新通报


2019 年 8 月 4 日,徐州丰县周楼小学教师李秀娟在网络发帖,反映其遭受不公正待遇并声称准备轻生,引起社会各界关注。丰县县委、县政府对此情况高度重视,立即成立联合调查组开展调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1. 关于李秀娟夫妇人身安全情况。经全力搜寻,于 4 日 18 时 50 分许找到李秀娟夫妇。目前,夫妻二人平安无恙,调查组已安排教育、信访等部门负责同志全力做好其情绪安抚、思想疏导和配合调查工作。

2. 关于李秀娟女儿眼睛受伤和处理情况。经调查,2018 年 3 月 12 日下午,李秀娟之女梁某在丰县实验小学放学时被另外两名打闹的学生用校服拉链甩到了左眼,班主任及时进行了调查处理,当时未发现梁某眼睛有异常症状,事后梁某一直正常上课。2018 年 4 月 14 日,梁某感到眼睛不舒服,李秀娟带其先后到徐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和徐州市中心医院检查,并在第一人民医院做了眼睑肿物切除门诊手术。术后,李秀娟要求学校出面协调解决医药费问题,并提出赔偿 36 万元,因梁某手术及视力下降与另外两名学生打闹是否存在因果关系难以认定,学校多次协调,另外两名学生家长只愿承担相关医药费用,对其它赔偿要求不予认可,教育、信访部门和涉事学校等单位多次劝告李秀娟走司法途径解决问题,但其一直不同意。自 2018 年 4 月起,李秀娟先后数十次到学校和各级教育、信访部门反映问题,其中十五次越级进京上访,国家信访局依据相关规定先后四次向李秀娟出具了《不予受理告知》,并告知其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诉求。2019 年 7 月 21 日、23 日、24 日,由丰县信访局牵头,教育局、实验小学、梁寨镇中心校、律师和李秀娟在丰县信访局接待中心共同协商由实验小学先期 " 代赔偿 " 协议,待问题解决后由相关责任人承担。截至 2019 年 7 月 24 日,经教育局财审股、实验小学会计共同审核李秀娟为其女儿梁某治疗眼睛所花销医药费、车票、住宿、餐饮、打的等费用共计 31135.87 元,2019 年 8 月 2 日实验小学通过李秀娟工资账户先期代付。

3. 关于对李秀娟行政拘留和处分问题。经调查,因李秀娟在频繁赴各级相关单位反映问题过程中存在寻衅滋事行为,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信访条例》相关规定,城东派出所于 2019 年 3 月 1 日晚,按规定程序对其进行传唤,李秀娟拒不配合,下楼逃逸过程中腿部擦伤。2019 年 3 月 2 日,丰县公安局依据查证事实,认定李秀娟的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决定给予李秀娟行政拘留 7 日的处罚。经调看相关视频、询问当事民警,城东派出所在对李秀娟传唤、审查过程中,未发现有对其殴打、辱骂行为,李秀娟反映执法民警对其有殴打、辱骂行为。基于李秀娟被公安行政拘留事实,2019 年 6 月 21 日,丰县教育局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经教育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李秀娟记过处分。

4. 关于李秀娟丈夫梁士伟停职检查问题。梁士伟系梁寨镇周楼小学校长,李秀娟系梁寨镇周楼小学教师,李秀娟之女就读学校丰县实验小学。梁士伟利用职务便利,以周楼小学名义为其女委托伤残鉴定,违规使用公章;根据信访稳定工作要求,梁士伟负责李秀娟稳控工作,存在稳控不力问题。梁寨镇中心校于 2019 年 3 月 14 日口头宣布暂停其执行校长职务。

下一步,联合调查组将对李秀娟反映执法民警对其殴打、辱骂行为进行深入调查,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处理。同时,将采取积极措施,全力帮助李秀娟女儿眼疾救治及相关善后处理工作。

丰县人民政府

2019 年 8 月 5 日

截至目前,该事件仍在调查当中

真相究竟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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