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济南市城市医联体建设工作推进会上了解到,到2019年底,济南将全面启动城市医联体网格化布局和管理,将市内11区划分为5个服务区域,由5家单位牵头,统筹网格内疾病诊治等工作。
11区分为5个服务区域
建设有明显成效的城市医联体
据了解,7月30日,国家卫计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曾联合下发通知,明确表示在各地推荐的基础性上,结合医疗资源需求与布局等因素,确定包括济南在内的全国118个城市为城市医联体建设试点城市,要求及时报送相关工作信息。
为此,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6部门制定了《济南市城市医疗联合体建设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在现有城市医疗集团的基础上,将市内11个区(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莱芜区、钢城区、济南高新区、南部山区、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莱芜高新区)划分为东、西、南、北、中5个服务区域,整合区域内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建设有明显成效的城市医联体。
初步形成由三级综合医院(或者纳入三级综合医院管理的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康复、护理等其他医疗机构参加的城市医联体管理模式,逐步达到人员上下流动、资源整合共享、患者双向转诊“三个畅通”,优质医疗资源和上级医院普通门诊患者“两个下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一个提升”的目标。
2020年底,全市城市医联体建设覆盖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和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网格化布局和管理、运行、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区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明显增强,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升,把城市医联体建成为服务、责任、利益、管理共同体,形成科学的分工协作机制和规范、有序、顺畅的分级诊疗就医秩序。
5家医院牵头
统筹网格内疾病诊治等工作
根据《方案》,医疗部门以区为单位,根据地理位置、人口分布、群众就医需求、医疗卫生资源分布等因素,兼顾医疗机构功能定位、服务能力、业务关系、合作意愿,将11区划分为5个服务区域,并形成5个网格。
东部区域将历城区作为1个网格,市第三人民医院为牵头单位;西部区域将市中区、槐荫区、南部山区作为1个网格,市第五人民医院为牵头单位;南部区域将莱芜区、钢城区、莱芜高新区作为1个网格,市人民医院为牵头单位;北部区域将天桥区、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作为1个网格,市第四人民医院为牵头单位;中部区域将历下区、济南高新区作为1个网格,市中心医院为牵头单位。
网格内其他各级各类医院〔不含省属(管)医院〕、疾病防控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康复护理机构等为城市医联体成员,由城市医联体牵头单位统筹负责网格内居民健康管理、疾病诊治、康复护理等工作。
支持妇幼保健院为龙头
组件妇幼专科医联体
据济南市卫健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城市医联体牵头医院在做好网格化管理的基础上,可通过托管等形式与区县级医院组建医联体,帮扶提升区县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三级医院和康复、护理等慢性病医疗机构可以跨网格提供服务。三级医院可以牵头组建专科联盟和远程医疗协作网,可跨区域与其他城市医联体建立合作关系,组建高层次、优势互补的城市医联体,辐射带动全市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和医疗服务同质化。
此外,济南市鼓励中医医院牵头组建城市医联体,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疾病治疗和疾病康复中的重要作用。积极支持市妇幼保健院为龙头、区县级妇幼保健机构为骨干组建妇幼专科医联体。
卫健委属(管)医疗机构可与省属(管)医疗机构及北上广等一线城市医疗机构建立协作关系,采取多种形式,将其融入济南市城市医联体网格化医疗服务体系,重点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转诊服务,辐射带动区域内整体医疗水平提高。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加入或牵头组建城市医联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