扑救森林火灾安全守则
在扑救森林火灾的过程中,应当遵守安全守则,用科学的方法救火。
扑救森林火灾不得动员残疾人员、孕妇和儿童;
扑火队员必须接受扑火安全培训;
遵守火场纪律,服从统一指挥和调度,严禁单独行动;
时刻保持畅通的通讯联系;
扑火队员需配备必要的装备,如头盔、防火服、防火手套、防火靴和扑火机具;
密切注意观察火场天气变化,尤其要注意午后扑救森林火灾伤亡事故高发时段的天气情况;
密切注意观察火场可燃物种类及易燃程度,避免进入易燃区;
注意火场地形条件,扑火队员不可进入三面环山、鞍状山谷、狭窄草塘沟、窄谷、向阳山坡等地段直接扑打火头;
扑救林火时应事先选择好避火安全区和撤退路线,以防不测。一旦陷入危险环境,要保持清醒的头脑,积极设法进行自救。扑救地下火时,一定要摸清火场范围,并进行标注,以免误入火区;
扑火队员体力消耗极大,要适时休整,保持旺盛的体力。
济南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提醒您:严禁焚烧秸秆、地堰、垃圾等野外违规用火行为,违者一律依法严惩。各区县、镇(街道)、村居,特别是村居要严格落实禁烧主体责任,对执法不严、措施不力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依法依纪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