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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超意兴”“超运兴”傻傻分不清,章丘大葱也被冒充!是否监管真的存在漏洞?

2020-08-03济南网

由济南市委、市政府主办,市纪委机关、市委宣传部承办,济南广播电视台协办的“直面问题 践行承诺”大型电视问政节目——《作风监督面对面》8月2日再度开问,本期电视问政主题为:实施科技创新,攻坚过程还有哪些难点?上镜单位为济南市科学技术局、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济南国际医学科学中心。

近日,有市民打来热线电话反映,天桥区师范路有一家超运兴快餐店,猛地一看与超意兴非常相似。

市民表示,自己以为是超意兴,可吃完饭之后才发现不是,来吃饭拿的超意兴的卡却发现没法用。

超意兴餐饮公司工作人员表示,这家超运兴快餐店,他们也有所了解。

根据市民提供的线索,问政监督员很容易就找到了这家超运兴快餐店。与超意兴快餐店相比,除了店名一字只差,门脸外观装潢样式相似度很高。

超运兴快餐店负责人表示,这种装修风格只是超意兴用的比较早,不存在相似的问题。

通过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网站查询发现,超意兴注册日期是2012年,超运兴注册日期是2017年。两家快餐店闹乌龙的新闻早在去年就被各家媒体报道过,网友对超运兴挂出的“济南市放心早餐工程”招牌表示怀疑。事实上,在济南市放心早餐工程名单里,并没有找到超运兴快餐店。

市民认为这就是造假,是欺骗了消费者。

还有市民反映,到莱芜区文化路的大润发购物时发现会员卡不能通用,仔细一看才发现,大润发三个字前面还有“叶波”两个字。上网一查,并没有注册。

在济南市市中区十六里河海鲜市场,槐荫区济齐路,也分布着同样的“叶波”大润发。在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网站查询发现,大润发注册日期是1999年,“叶波大润发”注册日期是2010年。根据《商标法》第57条第二款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山东智圣律师事务所律师表示,这是构成了不正当竞争的侵权。

章丘大葱不但是地方特产,还是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原国家农业部2008年正式批准对"章丘大葱"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目前,章丘大葱品牌辨识度不高,只凭外包装章丘大葱四个字无法保证来源真实性,防伪科技含量不足。

村民宋光宝说,现在也有追溯二维码,但是不实用,需要一个一个贴,觉得很麻烦,老百姓认为不方便。

济南大学政法学院教授袁曙光表示,这个地理性标志是商标法的一种,是属于国家的知识产权系列,要加大保护的力度,要对那些假冒的,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严厉打击。

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局长王建森表示,自己对商标特别敏感会一眼注意到,但普通的消费者是很难第一眼就看出它的区别。

王建森说,超意兴和超运兴的问题,是两家都注册了商标权,都有注册商标。它注册商标是没问题的,但是超运兴的有意混淆使用,故意让它的形象、店面接近超意兴,这就涉嫌不正当竞争,应该运用《反不正当竞争法》、《商标法》进行规制,针对这个问题,可以马上安排人到现场进行查处,固定证据,进行打击。

王建森表示,这些问题的出现,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应该加大监管力度,作为商标权,也是一种企业的自有的知识产权,商家要积极地到监管局投诉。比如超意兴、大润发,都可以积极地投诉,监管局会对涉嫌不正当竞争的企业和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和打击。

针对被侵权的主体不投诉,作为监管部门应该如何履行责任的问题,王建森表示,监管局如果通过大数据或其他渠道得到这种信息,一定会加大监管力度。没有注册商标和注册商标的性质不一样,但是同样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例如现在超意兴可以去申请驰名商标,作为驰名商标以后,对它的字号、其他行为进一步扩大保护。

那么怎么避免此类事件的发生,王建森说,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尽最大努力,加大监管力度,很难做到没有傍名牌现象发生,但是也要对这种现象保持一种高压态势,采用零容忍的态度加大监管力度,确保这种现象越来越少,对消费者的损害也降到最低。

针对外地的大葱冒充章丘大葱进行销售问题,王建森现场回应,作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产品,都要加大保护。章丘大葱是济南市著名地理标志产品。下一步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还要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切实让地理标志为农民增收和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不能因为难度大就不打击或者打击力度减弱,要和地理标志的持有人一起商量,怎么更好地加大权益维护和监管力度,切实保护好济南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与此同时,针对农民表示贴追溯二维码带来不便问题,王建森说,地理标志使用应该有一些证明的方式,它应该贴二维码。如果不贴,自我保护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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