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11时11分济南张庄派出所接群众报警:在辖区内的一门头房,自己经营一家奶茶店,当天上午门口被人泼了大便。接警后张庄派出所民警李安强、高奇迅速到达现场,经询问当事人、走访调查、调取监控视频,发现凌晨1时许,有一名男子手提一塑料袋走到奶茶店门口,将塑料袋朝着大门扔去,随后快速离开。
民警了解情况之后,经过侦查,确定违法嫌疑人为赵某某(男、51岁,商河人),并于16日下午在齐河找到了,将其传唤到派出所。经审查,违法嫌疑人赵某某承认自己因经济纠纷对奶茶店主怀恨在心,遂向其店门泼了大便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因涉嫌公然侮辱他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对赵某某予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记者:姚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