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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中优”,济南将加快古城保护和商埠区复兴等重点项目规划策划 

2021-01-20济南网

9月30日,济南市市委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济南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实施情况。济南市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主任戴淑虹表示,济南将建立圩子壕等重点保护区域的严格管控机制。对于新、扩、改建项目,在规划布局上,坚决避让城墙遗址、水系和具有行洪功能的道路脉络空间。

戴淑虹表示,名城济南保护和建设是“大强美富通”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的一项重要组成内容。《济南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的出台,将对济南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是规划管理和实施推进工作的重要法律保障。将严格落实《条例》各项要求,在合法性上要做到依法规划、依法审批、依法管理,在合理性上要创新性、实效性地开展工作,具体措施如下:

一是完善保护规划编制体系。认真落实“中优”战略,加快古城保护和商埠区复兴等重点项目规划策划,开展传统风貌区等保护规划编制;加强保护规划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文物、名泉等保护要素专项规划的衔接和融合;完善名城保护总体层面、控制层面、修规与实施层面一体化的规划编制体系。

二是建立圩子壕等重点保护区域的严格管控机制。对于新、扩、改建项目,在规划布局上,坚决避让城墙遗址、水系和具有行洪功能的道路脉络空间;在建筑高度上,严格落实山湖城视廊高度控制、山水自然格局传承和延续的各项保护要求;在建筑风貌上,加强圩子壕保护区的传统风貌管控,延续和传承老城传统风貌特色。

三是加强部门沟通和市区联动。积极配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做好名城名镇名村和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等保护、监督管理和实施评估工作;积极接收文物、水务等主管部门相关资源信息,加快构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信息管理平台,实现信息共建共享;同时加强对各区县政府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规划编制指导和业务培训工作;通过共同努力,不断开创济南名城保护利用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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