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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了个“闪光雷”被罚了500元!济南钢城一男子小区内燃放烟花被罚

2021-02-11济南网

2月10日(腊月二十九)23时许,济南市公安局钢城区分局城子坡派出所接报警称有人燃放烟花。

接报警后,派出所民警第一时间出警调查,迅速开展工作,立刻开展走访调查,经过2个多小时的调查,迅速找到了违法嫌疑人乔某。

经查,23时许,家住九龙家园小区的乔某心存侥幸在属于禁放区的该小区篮球场内非法燃放烟花爆竹“加特林”“闪光雷”等烟花。民警依法传唤乔某,其承认并如实陈述了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事实。

根据《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城子坡派出所依法对乔某处以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并收缴剩余的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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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城公安提醒市民,请大家自觉遵守禁放规定,再树泉城文明新风,共同呵护美丽济南,守住“春节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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