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济南市委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对近日出台的《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进行发布解读。
会上,自贸试验区济南片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主任助理胡家华介绍,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启动建设两年来,始终坚持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推进高水平制度型开放为目标,累计推出480项改革创新措施,形成150余个创新成果和案例,新注册企业2.8万家,新设外资企业213家,实际利用外资近20亿美元。以不到全市0.4%的土地,贡献了全市40%的外贸进出口和利用外资额。
自贸试验区是改革开放的龙头,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尤为重要。为进一步提升自贸试验区济南片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水平,济南片区管委会会同市委政法委、市总工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济南仲裁办等12个部门和律所、公证、知识产权等法律服务单位,制订了《行动方案》。《行动方案》的实施,将有助于济南片区在法治化轨道上探索出更多制度创新成果,形成自贸试验区建设的济南特色,推动济南片区实现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
有助于推进改革创新迈向“深水区”。制度创新是自贸试验区的核心任务和重要使命,随着改革不断深化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更需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谋划和推进改革,确保自贸试验区建设始终沿着法治化轨道向前推进。这次出台的《行动方案》,旨在为各级各部门开展改革创新,提供更有效的法治化环境。
有助于提升济南片区环境软实力。优化营商环境是一个系统工程,不仅要改善基础设施等硬环境,更要在提高法治保障服务水平等软环境上有新突破。《行动方案》,旨在更好发挥法治在保障市场经济良性运行方面的基础性作用,为集聚优质要素资源,提升自贸试验区发展能级提供制度性支撑。
有助于激发市场主体创新创业活力。法治化营商环境是市场主体的普遍诉求。《行动方案》,旨在将营商环境建设纳入法治化轨道,把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贯彻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个环节,着力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激活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