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线济南|济南网 民生 无线济南

济南拟规定擅自设置、涂改门楼牌最高罚款1000元

2022-09-01济南网

近日,济南市政府网站公布《济南市门楼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擅自设置、拆除、移动、涂改、遮挡门楼牌,拟由公安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拟对个人可处2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可处1000元以下罚款。

《征求意见稿》首次提出了特殊样式门楼牌和非住宅类建筑内部户(室)牌可以自行设定进行规范,对费用承担进行明确。其中,经依法确认为文化遗产、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风貌区内的建筑物,建筑物所有人或管理人可以设置与其建筑风貌、历史文化特点相协调的特殊样式门楼牌,特殊样式门楼牌的制作、安装、维护和管理费用,由有安装特殊样式门楼牌需求的建筑物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商业广场等非住宅类建筑物,内部的户(室)号牌由管理单位依照公安部门制定的规范自行设置,并报辖区公安部门备案,户(室)号牌制作、安装、维护和管理费用由管理单位承担。

《征求意见稿》提出除历史形成的编号顺序以外,门楼牌号码应当依规范顺序编号,不得重号、错号。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或所有权人应当在取得工程建设规划许可证后向公安派出所申请编划门楼号指导,并预编制门楼号,建设项目规划核实后,建设单位或所有权人应到属地公安派出所确认门楼牌号。

《征求意见稿》中提到,地名主管部门应于地名命名或备案后15日内通知公安部门,公安部门应将门楼牌地址新增、变更、注销等情况与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实现信息共享。建筑物所有人或管理人应当保持门楼牌完好、整洁的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拆除、移动、涂改、遮挡、损毁门楼牌。

此外,《征求意见稿》明确相关法律责任。其中,违反规定擅自设置、拆除、移动、涂改、遮挡门楼牌,由公安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对个人可处2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可处1000元以下罚款。

记者:李雨

(编辑:徐舟; 责任编辑:袁菲; 终审:孙佳音)

最新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