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气象台于7月9日11时10分发布雷雨大风黄色预警并继续发布雷电黄色预警。
受高空冷涡影响,10日,济南、泰安、济宁、临沂、枣庄、日照和青岛有小到中雨局部暴雨,伴有明显雷电、短时强降水(30~50毫米/小时)和8~10级雷雨阵风;其他地区局部有雷阵雨,雷雨地区雷雨时伴有8~10级雷雨阵风。
山东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省应急管理厅)建议做好雷电、雷雨大风、短时强降水和冰雹等强对流天气防范,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强化责任落实
各相关地区及有关部门要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履行好行业部门和属地管理责任,及时组织开展防灾减灾工作,切实加强安全防范,最大限度地防范化解灾害风险及各类次生、衍生灾害。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切实增强风险意识,始终保持应急状态,强化会商研判和协调联动,科学组织实施,扎实做好各项防范应对处置工作。
加强监测预报预警
各级气象、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要切实加强预测预报,强化沟通协作、信息共享和会商研判,强化局部性、突发性灾害的短时临近天气监测预报预警。气象部门做好人工防雹作业准备并择机进行作业。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和灾害风险提示,及时提醒重点区域、重要部位、重点人群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防御工作。
持续做好隐患排查
要突出针对学校、医院、村庄等人口密集区,城市地下空间、危化品、工矿商贸企业、尾矿库、旅游景区、交通干线、工程建设活动区等重点部位,河湖堤坝、中小水库、小塘坝、山洪沟、地质灾害隐患点、低洼易涝区等重点区域,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做好必要的排涝准备,防范可能出现的次生灾害。
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做好厂房、工棚和临时建筑物、室外宣传牌、路边树木等隐患排查和防风加固工作,防止暴雨大风天气下出现坠落、倒塌、折断、触电等安全事故,及时停止相关露天活动和高空等户外危险作业。加强在建工程施工管理,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各类矿山、危险化学品企业等要严格落实防水防风防雷措施,交通运输、公安、农业农村、海事等部门要加强陆上、水上交通及渔业生产安全管控,及时采取限飞、限速或暂时关闭等措施保障人员和交通安全,相关水域水上作业和过往船舶应回港规避。加强海水浴场、旅游景区、游乐设施等安全管控,恶劣天气下及时采取关停措施,防止游客遇险。
做好应急处置
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汇总上报工作,严格执行24 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持信息畅通。应急救援队伍要加强值班备勤,做好应急准备,随时处置突发情况,及时启动响应,组织抢险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财产损失。
(编辑:孔雪; 责任编辑:姜琳; 终审:郑富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