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山东省噪声污染防治行动相关计划。记者获悉,近期,山东省印发实施了《山东省“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23年年底前济南、青岛市要完成声环境功能区自动监测设施安装联网工作。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肖永涛介绍,全省将开展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工作具体目标是,16市在2025年1月1日前声环境功能区全部实现自动监测并公开监测数据。为确保这个目标的顺利实现,首先就是要保证声环境功能区监测站(点)布设的科学性、代表性,目前全省正在开展声环境功能区监测站(点)核定工作。 声环境功能区监测站(点)核定工作和声环境功能区自动监测设施安装联网工作将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个阶段,2023年6月底前,完成济南、青岛两市声环境功能区监测站(点)的核定工作。
第二个阶段,2023年年底前,完成14地级市声环境功能区监测站(点)的核定工作,并编制全省16市声环境功能区监测站(点)清单,统一纳入国家声环境管理系统。目前,已完成淄博、潍坊等6市的省级现场核定工作,其余8市将于9月底前完成省级复核。此外,济南、青岛市要在2023年年底前完成声环境功能区自动监测设施安装联网工作,两市正在按照工作进度有序推进自动监测设施安装联网工作,目前青岛市已完成6台(套)。
第三个阶段,2024年6月底前,14地级市完成声环境功能区自动监测系统安装联网工作。目前,德州市已完成10台(套)、烟台市已完成19台(套),滨州市已将此项工作列入市级民生工程加快推进。
肖永涛说, 下一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将加快建设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并联网,不断强化监测站(点)管理和评估,确保监测站(点)既能稳定运行,又能客观反映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情况,同时,着力提升噪声监测自动化、信息化水平,依法进行声环境质量信息公开,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噪声污染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共同营造和谐安宁的居住环境。
(编辑:孔雪; 责任编辑:曲萧琳; 终审:郑富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