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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催收行为不当等行为,招联消费金融被罚290万元

2022-02-08中新网

中新财经2月8日电 2月8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罚单,行政处罚对象为招联消费金融有限公司。

截图自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

罚单显示,招联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有营销宣传存在夸大、误导;收取平台服务费质价不符;产品定价管理不审慎;对合作商户风险管理不到位;未报告联合贷款表外风险敞口;催收行为不当;消费者权益保护审计工作不规范以及消费投诉管理工作不到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和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对招联消费金融有限公司罚款290万元,处罚日期为2022年1月25日。

(编辑:孔雪; 责任编辑:郑富强; 终审:孙佳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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