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地区领导人蔡英文今日(1月15日)正式公布“反渗透法”,并交付后续执行工作。根据该法,大陆机构组织、媒体等都有可能被归为“渗透来源”,而未来与这些“渗透来源”打交道的台湾民众、台商、台生、民间团体以及大陆赴台人士和游客,都可能被冠上所谓“涉嫌渗透或被渗透”的“罪名”。两岸互动有可能被视作“指示”“委托”或“资助”等“违法行为”。
国台办发言人马晓光在15日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反渗透法”是一部不折不扣的恶法,它钳制台湾同胞的自由意志,剥夺台湾同胞进行两岸交流的权利。这个恶法或许能危害一时,但它阻挡不了两岸同胞要交流、要合作、要发展的人心和大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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