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济南发布两个征地启动公告
拟征收这21个村
涉及济南这个两片区
具体范围及补偿方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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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
为保障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建设用地需要,近日,济南市人民政府发布一批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据了解,此次拟对先行区大桥、崔寨街道的14个村征收土地。包括崔寨街道的崔寨村、牛家村、前街村,大桥街道的赵家村、尹店村、小王村、小店村、西车村、魏梁村、南车村、焦集村、东车村、大王村、大刘村。
根据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本次征收崔寨村土地位于崔寨村以东、以南、以西,解营村以北,征收土地总面积24.5430亩,其中:农用地24.5430亩(耕地23.0130亩,交通运输用地0.6930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8370亩)。农用地位于济阳区第Ⅰ级区片,征地补偿费标准为6万元/亩。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147.2580万元。济南市人民政府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1.5万元/亩标准,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费36.8145万元。
公告称,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先行区项目建设。该项目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情形。征地启动公告发布后,拟于2020年3月30日至2020年4月29日由先行区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勘测定界和清点确认。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告。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发布行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对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组织的勘测调查清点确认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其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向济南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济南机场二期改扩建工程
此外,为保障济南机场二期改扩建工程用地需求,济南市人民政府还发布了对于相关7个村的征收启动公告,拟征收土地用途为仓储用地、工业用地、商服用地。包括临港街道大辛庄村、南郭而村、东大郭村、湛家庄村,遥墙街道范家庄村,高官寨街道三山村、十西村。
公告称,3月25日至4月25日由高新区相关部门进行勘测定界和清点确认。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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