趵突泉水位:

山东召开“学习《个人信息保护法》共筑文明诚信网络环境”座谈会

来源:大众网·海报新闻编辑:11-10 21:10

11月9日,山东省消费者协会组织召开“学习宣传《个人信息保护法》 共筑文明诚信网络环境”座谈会。

为深入学习宣传《个人信息保护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网络文明建设的意见》,促进社会各界关心关注个人信息保护的法治建设,倡导各方共同做好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省文明办、省委网信办、省人大财经委、省司法厅、省市场监管局、省通信管理局等省直部门、单位,部分行业协会、电信和网络运行企业、网络平台、通讯经营企业代表、律师事务所相关负责人和部分中央驻鲁、省级媒体记者共4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省消费者协会通报了《山东省个人信息保护情况调查报告》。与会代表围绕《个人信息保护法》,深入研讨了如何进一步做好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并联合发布了“学习宣传《个人信息保护法》共筑文明诚信网络环境”倡议书,倡导社会各方共同做好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积极构建个人信息保护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据会议通报,山东省消费者协会近期开展了我省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情况调查,主要调查对消费者个人信息、电信信息以及网络服务信息泄露情况、个人行为态度、对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认知等方面。调查中发现有5点主要问题。

个人信息泄露严重

超过八成的消费者发生过个人信息被泄露。网站被多数消费者认为是泄露个人信息最多的途径,其次是商家会员注册、房地产行业。个人信息泄露后,多数消费者因证据不足或者没有产生实质性的伤害,而没有采取任何措施。有近两成的消费者表示不知道投诉举报渠道才被动接受现实,消费者的投诉举报渠道有待普及。

电信信息泄露普遍

大多数消费者有电信信息被泄露的情况,六成消费者接到过房产中介的骚扰电话或垃圾短信,五成多的消费者接到过小额贷款公司的骚扰电话或垃圾短信,五成消费者直接接到过电信诈骗电话。另外,还有消费者因为经常接到游戏推荐、教育机构、网络博彩平台的垃圾短信而苦恼。一些经营者还会给消费者发送退订引导短信,在电信信息泄露的消费者中,有近五成的消费者会受短信内容引导,回复短信“TD”。多数消费者容易相信短信内容,易受短信内容的引导,消费者的安全保护意识相对薄弱。

网络服务信息易泄露

消费者对网络服务的信息安全充满质疑,网络服务被多数消费者认为会泄露个人信息,许多APP或平台在用户登录时都需要填写个人信息,甚至存在过度索取消费者信息的情况。部分消费者对网络个人信息安全不够重视,保护意识不强,对网络服务的依赖性太强,超四分之一的消费者不会阅读安全隐私协议和提示信息。此外,安全隐私协议和提示信息不够通俗易懂和简洁明了,增大了消费者阅读难度。

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不强

多数消费者对个人信息使用比较谨慎,但仍有不少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的意识不强,对个人信息持不在意、随便用的态度。消费者对身份证号格外重视,作为最重要的个人信息之一;其次是第三方支付账号、个人视频照片、网银账号等。个人信息泄露的途径也不断多样化。六成多的消费者认为个人信息泄露风险会越来越大,超半数的消费者对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态度比较消极。八成多的消费者认为,完善立法、加强监管、加大对违法犯罪的惩处是个人信息保护的重要举措。

个人信息保护法认知不高

对《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宣传力度还不够,消费者的了解程度不高,认知较低,超半数的消费者不知道《个人信息保护法》。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普及相对较少,有两成多的消费者希望加强普法宣传。

会议也针对消费者、经营者、行业协会、相关部门提出了4点倡议:

消费者要增强自我保护能力,自觉学法用法

希望广大消费者通过学习《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掌握相关保护个人信息的法律知识以及相应的权利与义务,提升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请重视个人信息保护,谨慎使用个人信息,不浏览带病毒的网站、不随意泄露个人信息。要养成良好个人信息保护习惯,在上网、需填写个人信息时,注意阅读合同、浏览用户协议、隐私保护协议等内容,谨慎填写个人信息,注意识别虚假信息、妥善保护私人信息并认真阅读和保存交易规则。当发现个人信息被违法违规使用等情况时,要拿起法律武器,积极采取相关措施,主动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经营者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诚信守法经营

希望广大经营者严格遵守《个人信息保护法》,自觉规范和约束网络经营行为,不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消费者个人信息,不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消费者个人信息,不从事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做遵纪守法的良心企业。加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强化网络安全防护能力,防止数据库和用户信息被窃取,采取有效措施弥补网络安全漏洞,保护数据信息安全。要注意加强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和职业操守教育,提高从业人员对个人信息保护、网络安全、网络文明建设的认识和行动自觉。

行业协会要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行业秩序

希望各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行业自治作用,加强行业企业管理和监督,规范行业经营行为,营造良好消费环境。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支持和督导,鼓励和指导行业企业开展新型智能隐私防护措施,更好保障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鼓励建立网络诚信评价体系,完善褒奖和惩戒机制,引导企业公平竞争、自我管理和改善服务。要加强行业企业培训教育,帮助企业提升开展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工作的能力。要组织行业企业深入开展公益性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和个人信息保护常识,帮助消费者提高个人信息保护意识。

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管执法,做好个人信息保护

希望负有职责的相关部门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法》普法宣传,充分运用各种传播渠道,采取多种有效形式,营造浓厚学法用法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社会氛围。加强经营行为的监管与检测,建立专门的监督平台及机构,形成常态化监管体系,坚持技术治理,善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新手段,提升监管效能。加大执法力度,定期、不定期进行随机抽查,及时接受处置消费者的投诉举报,严厉处罚违法收集个人信息和泄露个人信息经营行为,依法追究违法责任要加强部门联合执法,统一执法,联合惩戒,公示违法行为,提高违法成本,震慑不法经营者,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保护好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安全。

原创推荐

  • 客户
  • 无线济南客户端

  • 济南发布客户端

  • 泉城蓝客户端

  • 市中手机台客户端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网络举报APP下载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举报电话

版权所有:济南广播电视台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1020100号-1

鲁新网备案号:201653103

广电总局批文 广局[2010]58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37120180004

信息网络传播许可证号1907177

公安备案号 37010202001790

济南网 用户反馈邮箱:ijntv_mail@163.com

举报电话:0531-85652768

广电总机:0531-85652114

广告合作:0531-85653065

国家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