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6月30日讯 去年底,山东获批建设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后,全省中医药发展进入快车道。近日,山东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审议《山东省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方案》时强调,要推进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探索符合规律、体现特点、服务全生命周期的高质量发展模式,形成一批标志性改革创新成果。要加快中医药传承创新,开展中医药科研攻关,擦亮齐鲁中医药文化品牌。
方向既定,如何实现?日前发布的《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方案的通知》(简称《通知》)提出了路线图。从此次发布的建设方案可以看出,山东提出9项重点任务,涵盖体系建设、价格改革、医保支持政策、人才培养、文化建设等方方面面,聚力推动山东省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见成效,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
闪电新闻记者梳理发现,在体系建设和机制改革上,山东此次着墨颇多。
在体系建设上,山东提出一系列颇为具体的工作目标:支持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建设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中医)和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将中西医结合工作纳入医院评审和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争创国家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依托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眼科医院建设山东省中西医结合眼科中心,打造全国中西医结合眼科标杆;探索实施对国家级、省级中医重点专科和中医特色医疗机构适当提高报销比例,打造德州市医保支持中医特色专科和威海市支持中医特色医疗机构发展示范点;深化中医医院牵头的县域医共体建设,到2025年,实现全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置中医馆、配备中医医师等。
此外,山东提出深化中医药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优先将功能疗效明显、患者广泛接受、特色优势突出、体现劳务价值、应用历史悠久、成本和价格明显偏离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调价范围。对源于古代经典、广泛应用、疗效确切的中医传统技术以及创新性、经济性优势突出的中医新技术,开辟新增价格项目审核绿色通道,按规定及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对允许在医疗机构间调剂使用的治疗性中药制剂,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鼓励基层医疗机构推广使用中医适宜技术,参保患者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院使用中医药治疗,合规医疗费用医保报销比例不低于85%等。
值得一提的是,在人才评价机制方面,山东提出将构建符合中医药特点的评价机制。将把会看病、看好病和中药炮制、鉴定等作为中医药从业人员主要评价内容,对中医药人才实行分类评价。
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的瑰宝。山东作为中医药大省,历史悠久、基础坚实、潜力巨大。特别是最近几年,山东将开展中医药推广活动纳入全省第二批“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民生实事,以深化中医药综合改革为动力,以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新期望为目标,中医药惠民服务质量明显提升。中医药产业发展也迈上新台阶,2020年,全省规模以上中药工业企业已经超过80家,产业规模占全国中药工业的5%。
在这样的基础上,山东以获批建设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为契机,推动《山东省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方案》落地实施,无疑是为全省不断开创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了良好契机。
根据建设方案,山东还对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的实施步骤、保障措施等进行了明确。2025年下半年,山东将全面总结评估示范区建设的成功做法和主要经验,为实现中医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山东方案”。
闪电新闻记者 贺晓菲 报道
(编辑:付姿乔; 责任编辑:袁菲; 终审:孙佳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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