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共济南市委宣传部、济南市委政法委、济南广播电视台联合推出的山东省首档社会治理全媒体节目《共治》,聚焦济南市域社会治理过程中的热点、难点和痛点问题,搭建公共对话平台,在协商互动中凝聚共识、形成合力,推动实现问题有效解决,助力济南强省会建设。
文旅体育频道6月3日21:45;都市频道6月4日21:00;鲁中频道6月18日21:00播出,新闻综合频道、生活频道同步播出,全网推送。
本期《共治》节目来到历城区洪楼南小区,这里地理位置优越,南边是百花公园,绿树成荫;北边是洪楼商圈,热闹非凡,居民生活十分便利。然而,由于一直缺乏统一管理,加之长达四十年的房龄,小区面临道路维修、楼体老化、环境卫生等诸多问题。
面对亟待改善的小区居住环境,有居民支持引入物业,但也有居民担心物业公司收费后不能为居民解决实际问题。那么,物业究竟能为小区提供哪些服务呢?
《济南市物业管理条例》第54条规定,物业服务人(物业公司)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履行以下义务:一是提供清洁卫生、绿化养护、秩序维护等基本服务;二是依法维护、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公用设施;三是建立日常管理档案及共有部分的资料档案;四是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物业使用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五是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此外,物业公司还可以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聘请专业机构承担特种设备维修养护、工程施工等专项服务。如果物业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则要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据此,嘉宾建议,一旦洪楼南小区引入物业,物业公司首先要挨家挨户地征求业主的意见,就小区目前存在的问题,逐项列出,在短时间内给出业主解决方案。属于物业管理范畴的事项,物业方需明确多长时间能解决,设立时间节点,并及时向业主反馈最新进展;有些问题不属于物业管理范畴,物业方也可以从中帮忙协调解决。
这时,现场有居民代表将大家在洪楼南小区网格二群、三群提出的问题进行了汇总,列出清单一一与物业嘉宾进行论证。针对楼顶漏水,公共楼梯间灯不亮,线路、管道老化等问题,嘉宾指出,物业公司受业主委托,可以动用公共维修基金,如果没有公维的话,则发动居民出钱来进行维修或者更换。而面对楼梯台阶断裂等涉及安全生产的问题,物业公司可以聘请专业机构,对房屋主体结构进行检测鉴定。
为了更好地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根据济南市政府相关政策文件,济南市力争到“十四五末”,居民小区专业化物业服务覆盖率达到80%以上。老旧小区进驻物业无疑是其中的重要一环。那么洪楼南小区的居民代表们能否同意小区引入专业化物业管理呢?《共治》第二期—《老小区的治理之道》给您答案,敬请关注!
(编辑:于东洋; 责任编辑:杨秉鑫; 终审:郑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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