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年初一,
济南一小区,一男子为哄孩子开心,
燃放小型烟花,
结果被警方盯上了……
2月5日晚,道德街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有人在新世界阳光花园西区燃放小烟花。
图文无关
正在巡防的民警立即到达现场,发现并制止了一名正在燃放小烟花的男子和一名幼儿。经传唤调查,燃放人魏某(39岁,济南人)因哄正在生病的孩子开心而燃放了小烟花。
民警对其教育并及时取证,魏某认识到了错误并上交了剩余烟花,主动表示愿意接受公安机关处罚。
2月7日,依照《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第五条、第十三条,对魏某处以罚款贰佰元。
无独有偶,2月6日9时30分许,美里湖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有人在美里北路与北王村交叉口处燃放一挂鞭炮,并驾驶鲁VKZ963黑色SUV轿车驶离现场。
民警迅速到达案发现场,发现有燃放鞭炮的碎纸屑,现场取证并寻找目击证人及有关监控录像。
民警通过查询车辆信息,联系到车主汪某(27岁,寿光市人)。在电话里,民警告知了槐荫区禁放相关规定、取证情况和违规燃放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通过教育,汪某认识到了燃放鞭炮违反了槐荫区全区禁放的规定。承认2月6日9时30分许,在开车回寿光老家时路过美里北路与北王村交叉口处,同车的父亲汪某龙(52岁)燃放了一挂鞭炮后一起驶离了现场。
图文无关
经传唤,2月7日下午,汪某陪同其父亲汪某龙到美里湖派出所接受调查。同日,美里湖派出所依据相关规定对汪某龙予以罚款贰佰元。
目前,两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已全部处罚执行结束。自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开展以来,截至2月7日,槐荫区共悬挂禁放宣传条幅660条,发放禁放宣传资料100000余份;收缴各类烟花爆竹180余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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