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上午,“泉城图书馆联盟”正式成立,联盟服务平台也顺利随之开通,该联盟包括30家图书馆和超过300家社区分馆,相关负责人表示,此举将极大地提升全市公共文化服务效能。
记者了解到,泉城图书馆联盟是在济南市文化和旅游局、济南市教育局的指导和支持下,由济南市图书馆发起,以济南市公共图书馆总分馆体系为基础建设的全市文献信息资源保障服务共同体。
联盟秉承“平等、免费、无区别服务”的理念,联合了山东省图书馆、济南大学图书馆、市属高等院校图书馆、济南市图书馆、济南市第二图书馆、各区(县)公共图书馆、泉城书房等30家图书馆和超过300家社区分馆,搭建了统一的计算机管理系统服务平台,开展文献信息资源联合建设、联合开发、联合服务、资源共享,实现了“一馆办证,各馆通用;一卡通行,就近借还;一馆藏书,各馆共享”服务功能,极大地提升了全市公共文化服务效能。
联盟服务范围
温馨提示:
高校图书馆国家法定节假日、寒暑假不对外开放; 进入高校图书馆需携带任一联盟馆的有效借书证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借阅规则
1、持有各联盟馆有效借书证的读者(济南市图书馆社保卡读者除外),可享受此服务。
2、读者借还图书请到服务台人工办理。
3、各联盟馆纳入通借通还服务的图书,均可借阅。
4、持证读者每证可借阅图书3册,总价值不超过200元;借期为30天,到期前可办理续借一次,续期30天。
5、读者应在借阅期限内归还图书,持有逾期图书者不能继续借书,待逾期图书归还后,方可继续借书。
6、请爱护图书,借书前请自行检查是否有污损或缺页等情况,发现问题应向工作人员说明并加盖污损章;图书归还时,由接收馆检查图书是否完整。
7、如遇所借图书逾期、污损、丢失等情况,请读者到图书所属馆按其规定办法处理。
8、借书证应妥善保管。如有丢失、延期、退换证等问题需到开户馆办理相关手续。
9、请读者自觉遵守借阅规则,诚信借阅,违者将纳入泉城图书馆联盟失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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