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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云登记”来了!济南全面启动电子证照及二手房转移登记“全链条”一网通办业务

来源:济南网编辑:06-22 16:52

6月22日,济南市委市政府召开“12项改革攻坚行动”系列发布会的第五场新闻发布会。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级调研员许多兵介绍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全面启动不动产电子证照及二手房转移登记“全链条”一网通办业务工作情况。

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级调研员许多兵

不动产登记改革是省、市“重点工作攻坚年”的重要内容,也是我局加快审批流程再造、提升为民服务水平的重点改革任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刀刃向内”自我革命精神,不断加大不动产登记改革力度,依托大数据局“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和“政务服务平台”,在推行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全链条”一网通办及抵押登记“不见面办”的基础上,联合住建、税务、电力等多个部门,共同推出二手房转移登记“全链条”一网通办,二手房交易涉及部门多、办理速度慢、提报资料繁琐等问题得到根本性解决。今年上半年,济南市通过网上申请办理新建商品房、二手房、抵押登记的业务达到了4.6万件,取得良好的效果。

一 便民利企,开启不动产“云登记”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通过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业务协作等机制,实现了“互联网+”时代的“云登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通过打造不动产“云登记”“云预约”“云柜台”“云体验”等子品牌,与济南不动产“不见面办”“全链条办”“零资料办证”等特色业务无缝对接,彰显济南市“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突出特点,满足绝大多数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的需求。

通过依托大数据局主导建设的“济南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能够共享获取的网签合同、房屋平面图、营业执照、抵押合同、审税需要的结婚证和户口簿等材料,不再要求群众提供。同时取消没有法律规定的证明事项,从源头上缩减证照规模,实现证照共享,替代纸质材料提交,最大程度支撑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对暂时无法通过共享获取的材料,由“系统”提醒群众现场确认时携带。围绕不动产登记申请、受理、发证等环节,对行政机关制发的各类证照进行电子化应用,减少纸质材料使用,助力实现不动产登记“零资料申请”。

二 采取多项技术手段,启动不动产电子证照

不动产电子证照的推广使用是解决不动产登记“办证难”“假证伪证”“档案资料存放、管理难”等问题的根本途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坚持“整体部署、协同推进”的原则,依托省、市电子证照数据库与管理系统,建成了“济南市不动产电子证照平台”,采用电子介质方式对不动产登记信息进行保管,经审核予以登记的不动产权利或事项,在完成登簿后即时生成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两种电子证照,实现秒登簿秒生成。5月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发《关于开展我市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试运行的通知》等文件,全面启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

目前,济南市已登记发证的200余万不动产权证书,均可以通过“泉城办”APP查询、获取其电子证照。

电子证照在保证安全方面采取两个渠道,一是采取人脸识别技术,在“泉城办”APP端,只有权利人本人可以打开电子证照。二是采取二维码亮证技术,生成3分钟内有效的二维码供验证人核验,验证人的手机上显示证书是否有效,并显示证书内容。借助电子证照,不动产登记信息实现了可通过窗口、自助查询终端、互联网、手机APP等多种方式面向社会公众提供查询服务。为群众提供看得见、摸得着、用得上的高效、便捷服务。

三 终结“多头跑”,二手房转移登记“全链条”办

以往群众办理二手房过户,尤其是抵押贷款购房,需分别跑银行、交易部门、不动产登记机构,新户主取得不动产权证后还需要分别跑水电气暖等部门办理过户手续,整个办理流程需要十几天。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过统一的“政务服务平台”,实行申请人网上身份验证,与金融、住建、税务等部门协作,利用“政务服务网”和“泉城办”手机APP,一次受理相关材料,登记、交易、税务部门并行审核,开展网上缴费、缴税(支持银联及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电子证照等服务,水电气热等相关业务网上同步过户,限时完成;设立综合窗口,集成贷款、限购、纳税、登记等相关联业务一窗办理。房产过户当事人只需跑不动产登记一个窗口,提交一份申请材料,开启二手房转移登记“全链条”办理模式,实现了网上申请、网上审核、只来一次、当日办结

按照工作计划,下半年与批地、供地、规划以及相关测绘部门协作,力争实现各类土地及房屋首次登记的“全链条”办理,减少跑腿次数,方便办事群众。

四 信息共享、数据互通,实现多部门业务联办

为进一步创新不动产登记服务模式,推动电子证照的广泛应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中心下发《关于调整银行抵押登记证书领取及使用方式的通知》,已经与登记机构联网并签订合作协议的40家银行,经线上申请的不动产抵押登记业务,审核登簿完成后,生成不动产登记证明电子证照,并主动向银行进行推送,银行使用不动产抵押登记电子证照作为放款凭证。选择使用电子证照的,之后办理抵押转移、抵押变更、抵押注销等业务时不再提交抵押登记实物证书,实现10余类抵押登记“不见面”办。

通过与大数据局衔接,下一步将实现与住建、税务、工商、公安、公用事业等部门以及金融机构的电子证照实时共享,多部门及领域的数据互通共享,使得企业和群众在取得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后办理不动产转移、不动产抵押、不动产租赁、公安户籍管理、居民子女入学、工商注册登记、交税纳税、水电气热等事项时,可直接出示电子证照,或由相关部门通过数据共享平台提取相关证照信息进行认证审核,实现联网通办。据统计,通过信息共享和大数据应用,每年可减少办事企业和群众跑腿252万人次,节约企业和群众跑腿成本5.04亿元,减少申请资料345.6万份,节约纸张成本172.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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