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济南交警开展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悬挂号牌专项整治行动。在经一纬二路口,多位市民骑行未挂牌的电动车被交警拦下,现场接受安全教育并挂牌。
根据规定,9月1日起,未悬挂电动自行车号牌或临时号牌的,不得上道路行驶。交警部门将按照“教育警告为主、执法处罚为辅”的原则,加强警种协调联动,安排集中整治点,落实现场挂牌。
对未挂牌的新国标电动自行车要在依法查处的同时,督促尽快办理登记挂牌;对已登记未按规定安装号牌的,认真核查后督促尽快安装;对电动摩托车、电动三轮车,严格执法的同时督促驾驶人员及时办理机动车登记,并取得相应驾驶资格,同时做好相关法规、政策的解释工作。
对因证件不全等无法现场挂牌的以及电动自行车未悬挂号牌上路行驶的,推行违法采集+3选一+签订承诺书的“1+3+1”的教育惩戒模式。“1”是指民警使用警务通对当事人姓名、身份证号、违法行为进行信息采集;“3”是指当事人根据自己的意愿在观看电动自行车车事故视频(图册)、参加志愿者体验活动、抄写违法法律条文3个选项中,自由选择1项接受违法教育惩戒;“1”是指接收教育后当事人要签订守法承诺书,承诺对未按规定悬挂号牌的违法尽快消除。
同时,交警部门将在人流较集中的路段悬挂宣传标语横幅,制作宣传展板,依托电视台、微信直播等平台进行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的法规宣传,让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充分认识到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的“红利”所在。
在整治现场,济南交警一并开展了佩戴安全头盔的宣传,主要通过事故案例展板讲解、发放宣传彩页和温馨提示粘贴,向广大市民朋友发出倡议:骑乘电动车上路要佩戴安全头盔,一人一盔出行,一戴一路平安。
无线济南客户端
济南发布客户端
泉城蓝客户端
市中手机台客户端
版权所有:济南广播电视台 All Rights Reserved
鲁新网备案号:201653103
广电总局批文 广局[2010]58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37120180004
信息网络传播许可证号1907177
公安备案号 37010202001790
济南网 用户反馈邮箱:ijntv_mail@163.com
举报电话:0531-85652768
广电总机:0531-85652114
广告合作:0531-85653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