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济南市委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济南市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向社会错时免费开放管理规定》并解读具体内容。记者从会上获悉,同一车在全市范围内一个或多个错时免费开放的停车场出现3次违反规定超时停放,或者出现一次违反规定超过24小时停放的,从发现之日起1年内不再提供免费停车服务。
济南市静态交通建设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支队长曹凤阳介绍,为了既方便市民群众,又做到规范有序管理,还要考虑疫情防控的因素,进入错时开放停车场停放车辆的市民群众须按照指定的区域或划定的车位停放外,还要配合做好车牌号、手机号码登记备案和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在车辆显著位置放置联系电话,并保证通信畅通。
此外,尽管各开放单位会配齐监控、门禁、消防等必要安防设施,但还是提醒进入错时开放停车场停放车辆的市民群众,妥善保管好车内贵重物品。
为了自身和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社会车辆进出停车场应当安全文明驾驶,车内不得装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
针对违反停车时限规定的如何处理,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一级高级警长李连忠表示,第一批104家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错时免费对外开放,为广大驾驶人提供停放方便。对开放单位提出要求的同时,也对驾驶人停放做出了明确规定,要求驾驶人应当自觉遵守开放单位的管理规定:同一车在全市范围内一个或多个错时免费开放的停车场出现3次违反规定超时停放,或者出现一次违反规定超过24小时停放的,从发现之日起1年内不再提供免费停车服务。希望广大驾驶人朋友自觉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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