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下午,济南市委市政府举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目前济南疫情社会面传播风险仍然存在,将集中力量对“一点两区”持续管控筛查,同时落实“双保”要求,加快推进复工复产,加大民生保障力度。
4月30日新增15例本土阳性感染者
济南市政府副秘书长刘念成介绍,2022年4月30日0时到24时,全市报告新增本土确诊病例5例(轻型);无症状感染者10例,目前均在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接受治疗和医学观察,病情稳定。全市本土确诊病例出院1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解除医学观察10例。
新增15例本土阳性感染者,均为集中隔离点和封控区检测发现。其中,高新区8例、历城区4例、历下区1例、市中区1例,槐荫区1例。相关阳性感染者轨迹涉及风险点信息,将在济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方网站发布。请与相关人员活动轨迹风险点重合的市民第一时间主动向辖区疾控部门报备,并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根据专家研判,目前社会面传播风险仍然存在,请广大市民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自觉遵守各项防控要求。
集中力量对“一点两区”持续管控筛查
为精准快速处置当前疫情,市委、市政府坚持精准攻坚与兜底防控相结合。集中力量对“一点两区”持续管控筛查,坚决做到人数查清、人头查清、核酸检测查清,全面摸排消除潜在风险隐患,切断疫情传播链。坚持信息化与网格化相结合。强化战疫攻坚的信息化支撑,实现对疫情风险的动态掌握和精准防范,助力疫情防控科学、快速、高效开展。充分发挥社区(村居)网格兜底摸排、管理服务作用,尽心服务居民需求,织密基层“防护网”。坚持有序做好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降级解除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4月30日0时至24时,全市封控区降级管控2个;解除管控区28个、防范区7个。
刘念成介绍,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广大市民齐心协力、同心抗疫,积极主动配合流调溯源、核酸检测、居家监测。但在流调过程中也发现,极个别人员故意隐瞒个人信息,对流调工作造成了很大困难,对疫情防控带来了不利影响,对此公安部门将对相关人员进行立案调查,并依照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耽误一分钟,传播风险高十分;核查早一分,扩散风险少十分。
请广大市民一如既往的理解配合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主动报告行程轨迹,做好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对自己负责,对家庭负责,对社会负责,守好“小家”、保卫“大家”,共同织密织牢疫情防控网。
企业复工“能复则复、能复快复”
刘念成表示,济南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将继续深入排查风险,保持标准不降、措施不松、力度不减,对潜在风险隐患深挖细挖,确保发现风险点纳入管控范围。继续做好封控、管控和隔离、居家人员的生活保障、人文关怀、心理疏导,让群众安心度过封控管控期。
继续抓好两个统筹,落实“双保”要求,加快推进复工复产,加大民生保障力度。规范高效推动建设工地复工复产和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建立重点企业项目精准帮扶机制,强化服务保障,优化复工流程,按照“能复则复、能复快复”原则,成熟一家、开工一家。
4月份以来全市办理涉疫案件75起
济南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宜武介绍,本轮疫情发生以来,广大市民群众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防疫措施,主动配合防疫人员工作,共同维护了济南市良好的社会公共秩序、市场经济秩序和疫情防控工作秩序。但是,期间也有极个别人员无视和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疫情防控措施,甚至在网上编造、传播涉疫不实信息,造成了社会不良影响。对此,公安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立即依法受立案调查,严格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依法打击了一批涉疫违法行为,有力维护了疫情期间全市社会治安秩序整体持续平稳。
4月份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共办理涉疫案件75起,其中涉疫谣言类案件8起。现将其中的3起典型案例予以通报如下:
1.4月15日,张某在网络媒体平台上编造并传播“某县医院全部感染”、“封控期会延长一个月甚至更久”等不实言论,扰乱了公共秩序,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法对张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
2.4月25日,赵某为博取眼球、吸引关注,编造“济南会在30号封城”、“零点封城3天”等虚假信息,在微信群内传播,扰乱了公共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法对赵某处以行政拘留七日。
3.4月29日,张某编造“某某经核酸检测呈阳性,并与某社区多人密切接触”等虚假信息,在微信群内发布,并引起大量转发,扰乱了公共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法对张某处以行政拘留七日。
(编辑:张璐璐; 责任编辑:郑富强; 终审:孙佳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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