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及时排查风险隐患,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自5月12日(星期四)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集中采样时间、地点
(一)时间:每周一17:00-周二12:00、每周四17:00-周五12:00,由各区县领导小组(指挥部)具体安排。
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结束时间另行通告。
(二)地点:以居民居住地、大型农贸市场、写字楼、“五小场所”集中地区为主实施。主要依托前期设置的区域核酸检测采样点就近进行,由各区县领导小组(指挥部)具体安排。
二、人员范围
(一)参加人员:辖区内全体居民(含常住、外来人员)。
(二)无需参加人员:
1.在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员。
2.隔离点、封控区、管控区、临时管控区、居家健康监测人员和按疫情防控要求实行封闭式管理的各级各类学校、单位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原渠道组织核酸检测。
三、注意事项
(一)常态化核酸检测期间,社区(村)加强必要的管控措施,居民完成核酸采样后领取全市统一的核酸检测贴纸方可出行。各公共场所(除医疗卫生机构以外)要加强入口查验,禁止未持有有效期内核酸检测贴纸的人员进入。每周一至周二核酸检测期间发放的核酸检测贴纸有效期至周四24:00,每周四至周五核酸检测期间发放的核酸检测贴纸有效期至下周一24:00。
(二)各单位生产生活应服从于属地核酸检测工作安排, 应对职工参加核酸检测予以支持、提供便利。
(三)常态化核酸检测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请参加核酸检测的居民提前准备好身份证和“电子健康码”,按照社区(村)统一安排,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无身份证人员由采样点工作人员手工录入系统。
(五)采样前30分钟请勿吸烟、喝酒和嚼口香糖;采样前2小时尽量避免进食。
(六)请参加核酸检测的居民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引,有序排队,排队时保持“一米线”,采样时保持“三米线”,不要“S型”排队,采样台之间的距离不少于3米,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采样完毕后请立即离开,不要在采样现场逗留。
(七)老弱病残孕、幼儿等特殊人群予以优先采样。确实行动不便的人员,请本人或家庭其他成员提前与社区(村)工作人员对接,由机动采样工作人员上门采样。
(八)有发热、咳嗽等明显呼吸道症状的人员,请不要前往核酸检测采样点,本人或家庭其他成员向社区(村)报备后,由机动采样工作人员上门采样。
(九)常态化核酸检测不出具书面报告,采样后未接到通知的,检测结果即为阴性。
(十)我市将持续做好社区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请广大居民关注官方权威信息发布,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疫情防控良好秩序。对干扰、阻碍采样检测,恶意传播不实图片、视频和言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感谢您的配合!由此带来的不便,请您给予理解和支持。
济南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5月10日
(编辑:康洋; 责任编辑:袁菲; 终审:孙佳音)
无线济南客户端
济南发布客户端
泉城蓝客户端
市中手机台客户端
版权所有:济南广播电视台 All Rights Reserved
鲁新网备案号:201653103
广电总局批文 广局[2010]58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37120180004
信息网络传播许可证号1907177
公安备案号 37010202001790
济南网 用户反馈邮箱:ijntv_mail@163.com
举报电话:0531-85652768
广电总机:0531-85652114
广告合作:0531-85653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