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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发放5000万元置业消费券,领取细则看这里

来源: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辑:09-23 10:14

9月22日,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第二批“置业送消费券”活动实施规则,2023年9月22日至2023年11月20日,凡购买新建商品住宅(不包含商业、车位、储藏室等其他业态)并在济南市房地产信息系统前5000名签订网签合同的消费者(不含单位)均有机会领取。每套网签合同对应10000元消费券。

2023年济南市第二批“置业送消费券”活动实施规则

一、活动时间

2023年9月22日-2023年11月20日

二、活动范围

2023年9月22日起购买新建商品住宅(不包含商业、车位、储藏室等其他业态)并在济南市房地产信息系统前5000名签订网签合同的消费者(不含单位)。

三、消费券设置

消费券设置:本次消费券使用范围为“建行生活APP”内商超百货、家具家电、餐饮娱乐、住宿等全品类业态,总价值10000元(消费金额大于等于消费券面额即可核销使用),面额搭配分为5个种类(A、B、C、D、E),符合派券条件的消费者可任选其一。

券面设置如下:

四、活动形式

(一)消费券发放

2023年9月25日起(周末、法定节假日顺延),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过济南市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公示完成新建商品住房网签的合同编号、预留手机号(脱敏信息,示例:130****1111)及签约时间。公示期为两个工作日,公示完成后的第二个工作日,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中国建设银行提供消费者手机号码及签约时间,已完成公示的消费者可前往建行生活APP进入“2023年济南市第二批置业送消费券”专属页面选择消费券种类(详见消费券设置)。消费者选择完成后第二日起,建设银行在两个工作日内向网签合同对应的“建行生活APP”用户派发消费券。消费券到账时间为一个工作日。每套网签合同对应10000元“建行生活APP”消费券。消费券发放随公示周期动态发放。(示例:消费者10月9日完成网签,网签信息公示时间为10月10日-10月11日,公示无异议后,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10月13日将消费者手机号码及网签信息发予建设银行,消费者如于10月16日完成消费券种类选择,建设银行于10月17日-10月18日在消费者完成消费券种类选择后完成派券,消费券于一个工作日到达消费者网签合同对应的“建行生活APP”账号内。)

消费者可在各手机应用市场下载安装“建行生活APP”,消费者需确保使用网签合同内手机号在消费券派发前完成注册及实名认证,如因个人原因导致消费券派发不成功的,责任自负。

网签公示达到前5000名后,暂时停止公示。建设银行针对尚未选择消费券种类意愿的消费者集中进行电话联系,再次告知活动规则及消费券选择具体路径,消费者选择意愿以“建行生活APP”登记为准;如有放弃领取消费券的消费者,由建设银行保留电话意愿确认录音,以备查验,并及时报备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递补网签名单从5001起按签约顺序依次公示,直至符合条件且未放弃领取资格的消费者达5000名,活动正式结束。

(二)消费券查询及活动商家查询

用户可在各手机应用市场下载安装“建行生活APP”,派发成功后,可通过“建行生活APP-我的-优惠券”查看消费券。

用户可点击消费券查看适用商户。具体路径:点击派发成功的消费券,点击“适用门店”查看消费券可用商家。可用商家包括但不限于商超百货、家具家电、餐饮娱乐、住宿等高频消费场景商户。消费券具体适用商户以建行生活APP展示为准。

(三)消费券核销

1. 用户到店消费时,通过“建行生活APP”线上买单支付或出示建行生活钱包付款码支付,具体以商家说明为准。使用时,开通钱包的预留银行卡手机号须与建行生活注册用户手机号一致。

2. 消费券有效期截至2023年11月20日23:59:59,逾期未使用视为用户自动放弃,不再补发消费券。

3. 消费券核销的交易如发生退款、撤销,退款金额扣除核销的优惠金额后退回至用户原付款卡,消费券按到期时间来计算是否继续有效。消费券有效期内发生交易退货的,消费券原路退回,有效期内可再次使用;在消费券有效期后发生交易退货的,消费券不再退回,不再补发消费券。资金拨付后,如发生退货交易,由建行济南分行退回补贴金额至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定账户,如补贴资金已向商家拨付,建行济南分行负责向商家追回已清算资金,并退回补贴金额至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定账户。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定账户为(开户名称: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银行账号:531902241010801,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济南分行营业部)。

4. 本次活动消费券不可提现、退补或转赠。对疑似刷单套现商户和用户,建设银行有权问询调查、拒付补贴款,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五、网签撤销

消费者已成功获取消费券的,如商品房买卖双方达成一致解除合同,消费券已使用的,应将消费券使用金额退还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定账户(开户名称: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银行账号:531902241010801,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济南分行营业部)后,方可撤销网签合同;消费券尚未使用但仍处于有效期内的,买卖双方向住建部门提交撤销网签合同申请后,建设银行收回消费券后方可撤销网签合同。

六、特别说明

1.活动期间,如出现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灾害事件、黑客攻击、系统故障、活动受政府机关指令需停止举办或调整的),中国建设银行可依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主张免责,并有权根据活动的实际举办情况对活动规则进行变更或调整,相关变动或调整将公布在活动页面上或以合适的方式及时通知。

2.对于以任何不正当方式参与活动的用户,包括但不限于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买卖消费券、刷单、作弊、套现、扰乱系统、实施网络攻击、批量注册、用机器注册账户、用机器模拟客户端等,中国建设银行有权取消其活动资格,并有权撤销其所获利益及要求赔偿相关损失。

3.为了符合政府财政资金审计等需要,中国建设银行需要向相关政府部门同步领券用户的信息,用户领取消费券即视为同意中国建设银行将前述个人信息向政府提供。

七、客服咨询

从本规则公布之日起,中国建设银行提供7×24小时专业客服电话,相关问题可拨打95533进行咨询;工作日早8:30至晚17:00也可拨打0531-82089034咨询活动详情;“建行生活APP”活动页面内点击“联系您的客户经理”,由建设银行客户经理提供1对1专属咨询和服务。

 

(编辑:付姿乔; 责任编辑:曲萧琳; 终审:郑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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