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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出“人脸识别”首张罚单

2018-06-11天下泉城阅读数 0

6月10日上午,市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舜玉路中队对舜耕路上的占道经营业户王某某开出一张“特殊”的罚单,这张罚单是执法人员利用“人脸识别”系统锁定当事人占道经营行为,并调取其过往违法信息,依法进行裁量处罚,完成取证、调查和处置全过程。

据了解,这是全市开出的首张“人脸识别”占道经营罚单,标志着济南市通过智慧手段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方面的又一创新实践。

市中区综合执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市中通过开发人脸识别系统,建立违法信息数据库,执法人员通过手机客户端上传现场人员面部信息,即可调取当事人相关信息,提高办案准确性。下一步,市中将在全区重点区域配备街面人脸抓拍摄像机,实现对高频违法人员的自动发现、识别和快速处置,保证案件30分钟内处置完毕。

人脸识别“锁定”摊贩多次违法行为

6月9日上午10:30,市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舜玉路中队在舜耕路13号东侧人行道发现一处占道经营的西瓜摊贩,在执法人员检查过程中,摊贩王某某声称有西瓜临时销售资格并且在指定位置。当执法人员要求核实摊贩信息时,对方拒绝提供有效信息。

令摊贩没有想到的是,执法人员当场利用“市中区城市管理指挥控制平台(手机端)”的人脸识别功能,对当事人进行拍照上传取证分析,系统第一时间显示出此当事人的姓名、身份信息、过去违法信息情况等相关资料。通过人脸识别系统,确认该摊贩确实为西瓜摊点帮扶对象,但允许销售地点为济大路附近,而且曾经存在一次占道经营违法行为。在铁的事实面前,当事人承认自己擅自改变了销售场所。针对该摊主多次违法行为,执法人员给予摊主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外,西瓜销售点的销售资格也被暂停半个月。

人脸数据库让流动摊贩“一查便知”

“人脸识别系统前期主要是建立人脸识别大数据库,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一旦发现占道经营、流动摊贩等违法行为,通过手机智能APP采集违法人员面部信息,并输入摊贩姓名、性别、身份信息、违法时间、违法地点、违法行为以及本次处理情况等信息,建立并丰富违法人员人脸数据库。”市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副调研员吴珺介绍,自4月底交付试运行以来,市中已采集录入违法信息和管理信息500余条,并且将2018年“西瓜地图”信息录入人脸识别服务数据库,建立完善“人脸识别+地图”管理手段。

随着数据库的建立,执法人员通过人脸识别系统手机客户端便可进行现场人员面部信息采集,拍照上传至大数据库,判断是否是首次违法人员。“过去执法人员对于反复、多次违法当事人的判断,主要依靠经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应用,更多地取决于本次执法人员认不认识当事人,缺少依据。”吴珺介绍,过往执法信息为现场处罚处理和裁量权运用,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目前,在市中区全区范围内,当事人的过往违法记录,已实现“云互通”,任何一名城管队员都可在手机APP上实时查阅违法当事人在全区范围内的过往违法记录,使其在再次违法时,收到更准确的行政处罚。

“30分钟5步工作法”根治占道经营

在建立大数据库的基础上,市中区将对所有一线采集的数据进行分析,会以时间、区域等为连锁条件,分析全区的违法行为高发地点和时间段。在全区重点区域配备街面人脸抓拍摄像机,实现对高频违法人员的自动发现、识别和快速处置。同时将探索对反复违法人员的联合惩戒措施。设定2年内违法3次以上的定义为高频违法人员,计划协调公安部门加强对高频违法人员的管理,例如严格审核外地违法当事人居住证的办理。

市中区结合人脸识别系统提出针对占道经营和游商小贩整治的“30分钟5步工作法”:通过重点区域街面摄像机抓拍到高频违法人员认脸信息后,平台自动锁定;第5分钟摄像机再次抓拍图像分析,如仍有该违规人员,则平台预警发现疑似从事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第10分钟接到预警后,将前后两张抓拍照片组合发送给中心调度人员,对疑似照片研判确认,并通过手机APP将违法人员的地点、照片等相关违法信息推送给附近一线执法人员;一线执法人员按规定需在10分钟内赶赴现场;执法人员依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当事人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并实时将处理结果反馈至平台端,30分钟内完成执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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