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日,济南轨道交通R1线开通但要到4月1日才开始售票。为何要有三个月的“间隔”?相关的规定又是根据什么来制定的呢?
日前,济南市制定出台《济南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以此为依据,全面实现依法依规管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
《办法》中明确规定,轨道交通工程项目的不载客试运行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
对此,天下泉城新闻客户端记者在济南市委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这一规定的主要依据,主要是遵循《城市轨道交通技术规范》(GB50490)、《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8号)的相关强制性规定。根据规定,轨道交通的
试运行、初期运营和正式运营
是项目建成后投入使用的三个必经阶段。
试运行
是指在工程初验合格、并完成系统联调后,按照运营模式进行系统试运转、安全测试等工作的非载客运行。试运行期间将对地铁整体系统进行可用性、安全性和可靠性考核,对运营作业人员培训、故障模拟和应急演练等情况进行检验,试运行应不少于三个月,在此期间测试各种运行数据、收集各种运行指标。
初期运营
是指工程按规定验收合格及经试运行检验合格,通过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后,在正式运营前从事的载客运营活动,初期运营是要经过相关验收及审批,期间乘客将可以购票乘坐地铁。
正式运营
是指初期运营满一年,通过正式运营前安全评估后,所从事的载客运营活动。
天下泉城新闻客户端记者还从发布会上了解到,《办法》对乘坐轨道交通的禁止行为也做出了详细规定,
明确了危害运营安全的12种禁止行为,
如拦截列车、强行上下车、向列车投掷物品、在车站入口50米范围内存放危险品等。
明确了危害设施设备安全的6种禁止行为,
如损坏地铁设施、车站车厢内点燃明火、擅自移动遮挡安全防护设备等。
明确了影响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秩序的7种禁止行为,
如在设备设施上涂写刻画、吸烟吐痰、乞讨、卖艺、滋事斗殴等。
另据了解,除了1号线在今年4月1日开始售票之外,济南轨道交通R2线、R3等线路建设正在快速推进当中,其中,R3线将于今年国庆节正式开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