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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心真大!济南高架上让孩子在汽车天窗外“弹琴”!

2019-06-21天下泉城

6月18日,记者在济南交警中心了解到,17日傍晚在济南市北园高架一辆行驶的奔驰轿车上,车内儿童将身体探出汽车天窗外“弹钢琴”。

据了解,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立即启动信息研判,锁定了该车车辆和驾驶人信息,并且济南交警直属大队民警进行了详细调查并与驾驶人伊某取得联系。

6月20日上午,驾驶人伊某到交警队接受处理。

记者了解到,将身体探出天窗属于交通违法行为,这种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七条“机动车行驶中,不得干扰驾驶,不得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的规定。

依据《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应对乘坐人员予以罚款。因乘坐人未满6周岁,民警依法对乘坐人的监护人伊某(系该车驾驶人)进行了警告和批评教育。驾驶人伊某主动承认错误,现场写下了检讨书,保证加强交通安全教育意识。

济南交警提醒

孩子在汽车行驶中将身体部位探出窗外不仅是违法行为,更存在巨大安全隐患,一但驾驶人采取紧急制动,孩子处于无安全带保护的无固定状态,很可能因惯性受到重创;如果前方有限高杆等障碍,车辆驶过很可能受创;天窗的形状类似于一个刀片,在闭合时的夹持力也会对身体造成危险。请广大驾驶人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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