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日从市医保局了解到,济南市近日印发《关于调整企业职工生育保险部分政策的通知》,进一步完善了济南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制度。此次调整,首次把产前检查费用纳入生育保险。
据了解,新政策增加了产前检查费的项目标准为1200元,女职工35周岁及以上的标准为1800元,产前检查按定额支付,在生育结算时,定额支付给职工个人不需要提供产检发票
此外,政策调整后,生育保险定额医疗费的标准也普遍上涨。顺产由原来2200元,提高到到2700元 ,阴式手术产由原来的2700元提高到到3100元,剖宫由4600提高到5500元,而且每增加一个胎儿增加500元 ,剖宫产多胎生育的报销8000元,瘢痕子宫增加700元,同时还增加了保胎等报销项目。同时,配偶无工作的男职工生育补助金报销标准也将提高。
记者:高飞 雅洁 志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