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济南市委市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围绕《济南市建设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进行发布解读并回答记者提问。记者从会上获悉,济南市建设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创建过程中将探索通过“天使投资、创业投资+信贷、保险及担保服务创新+上市发债融资”等方式,为科创企业提供全链条、全周期金融服务。设立总规模不低于100亿元的科创基金群,引导带动社会资本、金融资本进入,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投资力度。
立足企业全生命周期,构建全要素、全链条金融服务体系。根据处于不同时期企业的特点和需求,探索通过“天使投资、创业投资+信贷、保险及担保服务创新+上市发债融资”等方式,为科创企业提供全链条、全周期金融服务。《实施方案》提出:针对初创期科创企业,通过设立济南市天使投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实施尽职免责制度及设立天使投资风险准备金等方式集聚天使投资、创业投资,解决科创企业融资“最先一公里”难题;针对成长期科创企业,推动驻济银行机构、保险公司及融资担保公司等以企业人才资本和知识产权等科技属性为重点创新金融产品,并加强“投、贷、保、担”联动,政府重点从建立信保基金、贷款利息补贴、风险补偿、保费减免、资金奖补等方面强化支持;针对成熟期科创企业,主要从上市培育辅导、股权融资、债券融资、开辟专利申请“绿色通道”及推动信用增进公司增信等方面给予支持,促进科创企业高质量发展。
围绕产业链创新链,推动金融、科技和产业融合发展。立足济南市产业基础、产业布局和发展定位,培育重点产业链和先进产业集群,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形成“科技—金融—产业”高水平循环。《实施方案》提出:建立科创金融专营(特色)机构评价标准、业务体系和监管制度,鼓励和支持驻济金融机构设立科创金融专营(特色)机构,在资源配置、业务审批、考核评价、创新权限等方面予以倾斜,提升服务科技创新的力度和水平;持续推进重点领域产业投资基金设立、投资,产业投资基金在参股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所办企业时,可约定在一定时期内,创新创业团队按投资本金和同期商业贷款利息回购股权;联合国内外知名投资机构、研发机构、企业设立总规模不低于100亿元的科创基金群,引导带动社会资本、金融资本进入,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投资力度。
聚焦激发要素市场活力,加快建设各类要素服务平台。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不健全、要素市场不活跃是制约科创企业融资的重要因素。为有效利用企业信用信息、激发知识产权等要素市场活力,《实施方案》提出:在研究制定科创企业认定标准的基础上,加快建设科技信用信息共享共用平台,全面归集涉及科创企业的信息资源,建设覆盖科创企业全生命周期的主题数据库;依托山东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推动各类知识产权进场公开交易,推动知识产权价值实现和市场发展;探索发展私募股权二级交易基金(S基金),提升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流动性。
依托“一事一报”机制优势,争取国家创新试点政策落地。在推进试验区建设过程中,济南市将坚持依法推进改革,对改革试验过程中遇到的重大政策突破事项,充分依托试验区“一事一报”的机制优势,积极争取国家创新试点政策在济南落地实施,推动试验区建设全面起势。《实施方案》提出:积极争取数字人民币应用试点、本外币合一银行结算账户体系试点;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允许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在试验区开展不以债转股为目的的科创企业股权投资;积极争取推动山东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区域性股权市场申请区域债券市场业务试点、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试点;支持推动齐鲁银行等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获得公开市场一级交易商、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业务资格,提高市场竞争力。
(编辑:孔雪; 责任编辑:郑富强; 终审:孙佳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