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山东青岛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限制“亮黄牌”人员进入有关场所的通告》。通告指出,为进一步做好全市疫情防控工作,严防疫情输入传播风险,青岛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决定,即日起对“场所码”中被“亮黄牌”的人员限制进入有关场所。
一、限制人员。在青人员(包括入青返青人员)4天内无核酸检测阴性记录,“场所码”下方第一行核酸检测标牌由蓝色变成黄色,即“亮黄牌”。
二、限制场所。严格限制“亮黄牌”人员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除医疗卫生机构外),包括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学校、图书馆、政务服务大厅、养老服务机构、博物馆;餐饮单位、民宿、商场、超市、宾馆、酒店、农贸市场、药店;旅游景点、文化娱乐场所、建筑工地、交通场站;冷链食品、物流快递等重点生产、加工、运输场所;“九小”场所;其他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和经营性服务、人员出入较多的场所等。严禁“亮黄牌”的人员乘坐公交车、网约车、出租车、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
三、严格管理。各公共场所经营者或管理者务必按照要求,对人员进行“场所码”扫码查验工作,加强对“亮黄牌”人员的排查劝导,一旦发现,禁止进入,并迅即报告主管部门、社区和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对“亮黄牌”人员不服从管理的,严格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编辑:孔雪; 责任编辑:曲萧琳; 终审:孙佳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