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全链条办事指南(全链条一网通办流程)
办理程序
1.开发企业预申请:开发企业在办理首次登记时,通过网上预受理系统录入预申请业务,并提交预申请。
2.个人网上申请: 申请人下载应用“泉城办”手机APP并进行实名认证。选择申请主页上的不动产登记新建商品房买卖业务,录入商品房网签合同号、提取不动产买卖和抵押业务信息、填报纳税信息、上传图片要件、填报领证信息、确认、提交。
3.网上预审: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网上预审。预审通过的,申请人在“我的-我的不动产全链条办件”中查看预审通过状态;预审驳回的,申请人在““我的-我的不动产全链条办件”中补正提交信息材料;预审通过的,可等待税务部门预审通过后进行网上交税,也可到线下登记税务联办窗口交税领证。
对于申请人家庭信息通过部门共享核验的,发税务部门网上预审。申请人在“我的-我的不动产全链条办件”查看税务预审状态,预审通过的可登陆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网站注册缴税,减少线下等待时间。税务预审不通过的,可到不动产联办窗口缴税。
4.现场确认:申请人根据“我的-我的不动产全链条办件”或领证短信通知内容,到预约或就近的不动产登记大厅确认、缴税(已网上交税的无需办理)、领证。
提交必备资料
购房人身份证件(必需)
购房发票、婚姻证件、户口簿等材料视网上部门共享核验结果,根据“我的-我的不动产全链条办件”或领证短信通知内容要求提交。
未网上缴税、未走不动产登记税务联办窗口交税,申请人单独至税务部门提前交税的,办证时请携带契税完税凭证。
收费项目
登记费:80 元/件(住宅类);550 元/件(非住宅类)
法定期限:30 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2 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不动产登记咨询:0531-68969610
新建商品房买卖全链条个人申请操作流程
友情提示:
在您进行下述操作过程中,请事先准备好购房合同、结婚证、户口簿及购房发票材料,同时将购房发票/契税完税证明提前拍照存入手机,以方便您在后续操作时随时查阅录入,以免为您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1.阅读并确认“信用承诺书”
2.选择待办业务。当无代办业务时,说明您不具备办理此类业务的条件。
3.选择“线上办理”。选择列表中的业务,后进入该页面点击下一步进入表单填写。
4.表单填写。依次填报/确认“基本信息”、“买卖双方信息”、“房屋信息”、“抵押合同信息”(房屋有抵押时) 、“询问事项”、“涉税信息”。
(1)提交“基本信息”
(2)确认买卖双方信息。点击蓝色的“查看合同信息”,查看从住建部门获取的商品房网签电子合同,确认买卖双方信息。
(3)确认房屋信息和测绘图纸。
(4)确认抵押信息和抵押电子合同。有部分贷款抵押信息因银行未录入完整,只显示部分信息,不影响不动产证的办理,请确认后继续下一步。
(5)确认询问事项
(6)涉税信息
请如实填报纳税申报信息,如有不实,因申报错误造成的补缴或退税事项由本人承担责任,虚假申报将纳入个人信用库。
若已完税(已交纳契税),即办理当前业务前已经交纳契税(有契税完税凭证),选择“是”并提交。
若未完税(未交纳契税),选择“否”。
申请契税优惠
填写契税优惠政策内容,如果房屋是住房且符合契税优惠政策,选择“住房申报契税优惠”。选择“住房申报契税优惠”的需如实填报家庭成员信息。
家庭情况填写说明:
纳税申报家庭为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
已婚的需填写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信息。登记机构会调取民政、公安等部门的共享数据进行核验,核验通过的将不再通知申请人现场办理领证手续时提交结婚证或户口簿,核验未通过的,会发送相关短信或通过“我的全链条办件”台告知申请人需要携带的资料,在现场办理领证手续时提交结婚证或户口簿。
单身的填写本人身份信息,有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并填写未成年子女信息,无需填写结婚登记日期。单身未婚的,现场核验需携带户口簿;离异的,现场核验时需携带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户口簿;丧偶的,现场核验时需携带户口簿。
未成年子女是指未超过1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不要填写超过18周岁的成年子女信息,成年子女与父母不是一个纳税申报家庭。
如不动产申请人存在共有情况,且共有人为夫妻双方或父母与未成年子女共有房屋的情况,应按同一家庭情况如实填写;如非夫妻关系或父母与成年子女共有房屋的情况,分别按各自家庭情况由申请人本人申请。
不申请契税优惠
个人购买非住宅或与住宅一同购买但单独计价的地下室、车库等附属物,不享受契税优惠政策,税率3%。应选择“非住房类不享受契税优惠或住房自愿放弃契税优惠”,无需填写家庭成员信息。
(7)申报材料
已完税。上传契税完税证明电子版彩色图片。点击“查看样例”,可查看契税完税证明样式,契税完税证明图片需为彩色图片格式。如下。
注意必须是契税完税证明,不是其他税种的完税证明,契税完税证明上的房屋坐落位置应与申请办证的房屋一致,共有人的多张契税完税凭证需全部上传。
未完税。在资料上传界面,上传购房发票彩色电子版图片。需上传待办房屋的全部发票。点击“查看样例”,可查看上传发票样式,如下。
(8)邮寄信息
申请人可选择三种领证方式中的任一种:柜台领证、EMS领证、电子证照(电子证照无需本人申领,与纸质版证书具备同等效力,待本业务审核通过发证后,申请人可在泉城办APP“我的-我的证照-不动产权证书(电子)”中进行查看)。
柜台领证
EMS领证
电子证照
确认信息,若无误,点击“确认无误去签名”。
友情提示:签名前需要进行人脸识别,判断定系本人操作。如用户未进行实名认证,请参照http://app.jinan.gov.cn/jmportal/djts/djtsx.html 进行操作。
认证通过,手写签名。
签名完毕,点击“提交”。
提交信息反馈
5.柜台办理。查看买卖双方信息、个人房屋信息以及抵押信息后点击提交即可。
在一键办理中的我的办件中会有刚提交的柜台办业务,您可以通过继续办理来进行网上办理,也可以前往柜台办理
确认要准备的材料
确认后后续流程与线上办理流程一致
6.人工帮办。
点击人工帮办进入客服咨询界面(微信小程序)。
人工客服将引导您办理业务,根据实际情况可能需要您上传业务受理所需要件,请知悉!
客服协助您办理完成后,可关闭当前会话,重新切换至泉城办app。
点击“是”。
当提示如下界面时,说明当前业务还未经客服人员预受理完成,请重新点击人工帮办,让客服查明原因。
如客服已协助您预受理完成该业务,需要您对信息进行确认并签字。
点击“确认无误去签名”按钮进行人脸识别并签名,具体操作请参照线上办理信息确认环节说明。
签名完毕点击提交。
当有多个权利人(房屋所有人)时,需要依次操作并提交。提交成功后,系统将提示其他待操作的权利人,如图:
待所有人都提交成功后,可根据提示到“我的办件(一键办理)”中查看办理进度。
(编辑:陈景旭; 责任编辑:曲萧琳; 终审:郑富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