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花,新的一年马上到来啦,元旦放假三天有什么计划吗?
嘻嘻,新的一年我想奖励自己,买一辆属于自己的小车车!听说从1月1日开始,济南市商务局又要发放汽车消费券啦,重点是本次活动消费券金额共计1000万元呢!
哇塞,我也听说啦,最高可以优惠5000元呢,花花快告诉怎么领取,具体什么时候开始呀?
好的,让我来告诉你,本次汽车消费券发放具体时间吧,你看这个表格就一目了然啦!
对了,有几个注意事项你需要知道一下。
消费者购车后应于2023年4月10日24时前上传相关材料,逾期未上传视为放弃承兑资格。
2023年4月10日24时前上传相关材料不合格的,应于4月15日24时前补充上传,届时仍未重新上传或审核依旧不通过的,不予承兑。
好的,我知道啦花花,那满足什么条件才可使用这个汽车消费券呢?
活动时间内在参与企业(以银联公布名单为准)购置新能源乘用车或燃油乘用车(二手车均除外)并上牌的个人消费者,同时满足以下条件:领券的云闪付用户在2023年4月10日24时前在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辆管理所(不限地域)车辆初次登记上牌,符合同一设备、同一注册手机号、同一银行卡预留手机号、同一银行实体卡号、同一身份证号或同一APP账号等任意条件的,均视为同一用户。用户需使用本人的电子设备、APP账号、银行卡等亲自参加。
花花,那我买纯电的车也可以使用这个消费券吗?
消费券不再区分燃油车和新能源车。消费券面值统一分为1000元(刷卡购车10万元以下使用)、3000元(刷卡购车10万(含)元至20万元)、5000元(刷卡购车20万(含)以上使用),共三种面值。
优惠这么大呀,哇塞,小伙伴们可千万要设置好闹钟一起来抢优惠券呀!
嗯嗯,小伙伴需下载云闪付APP,实名注册并绑定内地及香港、澳门地区发行的卡号62开头银联实体卡可领取。参加活动时,APP需更新到最新版本。用户登陆“云闪付APP”首页——“本地专区”——“政府消费券”领取。每个云闪付用户在活动时间内仅可选择一种面值领取,且整个活动时间内限领取、使用一次消费券。
用户领取消费券成功后一般在领取当日起2个自然日内完成发放,可在“云闪付APP”我的——奖励(红包、票券)中查询券状态。
那我领取完优惠券后该怎么核销呢?
这个很简单呀,消费者到店消费时,应告知收银员使用汽车消费券,使用云闪付绑定的银行卡刷卡单笔支付不低于3万元,进行消费券核销,银联后台记录核销标记(云闪付APP消费券状态为“已使用”,则核销成功)。本次消费券活动,非云闪付实名注册绑定的卡号62开头的银联实体卡不可核销;发卡银行与收单银行是同一银行的卡不可核销。
对了,多多,核销完一定要记得进行资金申领。
消费者取得购车发票(参与企业开具)、行驶证后,登陆平台,按照要求上传相应资料。包含: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车辆登记证书、购车用户身份证人像面、购车用户身份证国徽面、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税务局开具显示完税日期)、车辆外观照片(含车牌)、购车用户本人支付卡卡面、收款卡卡面、机动车行驶证主页、机动车行驶证副页及购车刷卡金额3万元及以上POS机签购单。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日期须在活动时间(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之内,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日期、机动车行驶证发证日期须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4月10日之内。
领券用户与资料上传用户、购车人信息必须一致,否则不予承兑。所有活动参与者要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造假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好的,花花我都明白啦,这样我就非常清晰的知道怎么去使用汽车消费券啦。那消费券的资金奖励多久可以返还给我呀?
购车材料2023年3月起开始审核。消费者上传资料后,可登录“云闪付”APP进行查询修改,具体路径为:登录“云闪付APP”首页--“本地专区” —“政府消费券” —“资料上传”—“查看申请状态”窗口进行查询。
2023年4月10日后审核通过的相关信息(脱敏信息)将分批次在济南市商务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2个工作日。社会公示无异议的,平台在3个工作日内(暂定)向消费者提供的收款银行卡号内发放等额消费券金额,到账时间为1个工作日。
花花温馨提醒
消费券核销的交易如发生退款、撤销、冲正交易,则视为用户放弃核销,退款金额扣除核销的优惠金额后退回至用户原付款卡,不再补发消费券,整个活动期间内不再具备领券资格。购车人领取的消费券金额不匹配即使核销成功也不予以承兑。例如,消费者领取了1000元(刷卡购车10万以下使用)汽车消费券,但实际购买了30万元的汽车,即使核销成功,该消费者也无法得到承兑。
如在活动时间内,且领到券前已交全部购车款的个人消费者,具体核销方式请咨询汽车销售企业。
个人消费者参与活动即视为理解并同意本活动细则,如因个人原因导致核销消费券以及申领消费券资金不成功的,责任自负。
如有消费券相关问题可拨打中国银联7*24小时专业客服电话,任何问题可拨打95516进行咨询。
(编辑:刘苡辰; 责任编辑:杨秉鑫; 终审:孙佳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