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一大早,槐荫公安分局腊山派出所就连续接到多起群众报警称:他们停放在小区车道上的私家车车身被泼油漆,警方随即到达现场进行勘验调查。
事发地位于槐荫区党杨路附近的某小区,小区内大约有70多辆汽车车身被喷黑色液体,经查车身上被喷的并不是油漆,而是黑色的墨汁,都喷在了车身靠公路一侧的车门、车窗玻璃和轮胎上方的页子板上面。
槐荫警方当即组织刑警大队和腊山派出所精干力量成立专案组开展工作。
民警发现当天凌晨3点多钟,两个骑电动车的男青年形迹可疑,经工作确认,该两名骑电动车半夜出现的男青年有重大作案嫌疑,立即对嫌疑人开展侦查。
经过多日跟踪追击、架网布控、分析比对,专案组摸清了嫌疑人的住处、工作单位和活动规律,6月26日早上5点,专案组在槐荫区经十路附近某小区抓获了嫌疑人邵某平(男,29岁)。随后,专案组对另一名嫌疑人邵某山(男,29岁)实施抓捕。
邵某山听到邵某平被抓的消息后躲了起来,专案组持续加大抓捕力度,在警方的压力下,邵某山被迫于6月28日下午到腊山派出所投案。至此,两名嫌疑人全部到案。
经审查,邵某山和邵某平对6月22日凌晨在槐荫区某小区向停放在路边的汽车喷墨汁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嫌疑人邵某山和邵某平是长清人,两人是一个村的同乡,都在东部唐冶的一个第三方公司工作,该公司负责销售唐冶某城的停车位。邵某山是销售经理,邵某平是一名销售员。据嫌疑人交待,他们销售车位有提成,两人作案是为了迫使停在小区地面的车主购买地下车位,从而增加销售车位的收入。
邵某山事先准备了自喷胶和压力喷水壶、墨汁等作案工具,于6月22日凌晨1点多钟,伙同邵某平在唐冶某城用自喷胶向停在路边的约20辆汽车喷白色胶水后贴上针印有“正在施工,禁止停车”的A4纸。
随后,邵某山开车带着邵某平从唐冶某小区回到住处后停下车,两人骑着电动车于凌晨3点左右又窜到槐荫某小区作案。
更可气的是,槐荫某小区的车位并不归嫌疑人工作的公司销售,之所以来这里作案,是因为他们认为这个小区的车位以后可能也归他们公司负责销售。
邵某山和邵某平寻衅滋事的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槐荫警方对两名嫌疑人给予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