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网·天下泉城客户端12月5日讯 12月5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维护网络安全净化网络环境工作有关情况。会上,针对网络谣言滋生的原因及广大网民应如何辨别防范等问题进行了解答。
山东省公安厅网安总队副总队长王爱华介绍,公安机关在工作中发现,近年来的一些社会热点事件中,经常伴随网络谣言大量涌现的现象,甚至有的舆情事件就是由网络谣言引发,不仅影响了网上和谐清朗的环境,而且侵害公民个人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秩序。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
一是一些自媒体为了吸引网民关注,蓄意制造热点、爆点舆情,从而达到吸粉引流、增加广告收入、赚取平台补贴,甚至直播带货的目的;
二是一些“网络水军”团伙通过编造传播虚假信息“造热点”“蹭热点”“带节奏”,或炒作敏感案事件进行引流牟利、实施敲诈勒索;
三是个别网站平台落实网络安全主体责任不到位,导致网络谣言和网络暴力言论大量传播扩散。 在信息不对称的客观因素下,一些网民极易被谣言信息带偏认知,形成误导信息的“虹吸现象”,客观上助推谣言的传播扩散。
面对网络谣言,建议广大网民朋友坚持做到“三不”,即“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自觉抵制网络谣言,加强自我防范。具体来说,
一要提高对网络信息的鉴别、识别能力,对网络谣言做到不相信、不传播,大家可以关注一些辟谣平台,我们的“山东网警巡查执法”账号也会发布一些辟谣信息;
二要坚持理智分析和客观判断,不转发任何未经官方证实的信息,避免成为网络谣言传播的“二传手”;
三要严守国家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公民发现个人合法权益因网络谣言受到不法侵害时,要及时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发现网络谣言违法犯罪线索时,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公安机关将持续加强对网络谣言违法犯罪的普法宣传,并依法严厉打击造谣、传谣等违法犯罪行为。
(编辑:孔雪; 责任编辑:姜琳; 终审:郑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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