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2日讯 日前,济南“人才新政30条”发布了第二批配套实施细则。在本次发布的《济南市支持重点企业加快引进高层次产业人才》中,首次规定对于济南市重点支持企业,实行重点人才工程配额制管理,给予每个企业2个引才配额,2年内可灵活用于泉城“5150”引才倍增计划、泉城重点产业领军人才支持计划等市级重点人才工程申报。同时,一次性给予20万元的引才工作资助。
立足服务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战略新兴产业培育发展和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实际需要,细则明确规定,将重点支持大数据与新一代信息技术、量子科技、智能制造与高端装备、生物医药、先进材料、产业金融、现代物流、医疗康养、文化旅游、科技服务、现代农业等重点产业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济南地区骨干创新企业,以及已列为省级重点支持企业的济南地区骨干创新企业。
申报此项政策的企业都需要哪些条件?市委组织部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按照要求,申报企业须在济南行政区域内注册并纳税,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创新能力和人才队伍建设基础,人才管理服务工作规范,且同时具备实行现代企业制度,有健全的财务和管理体系,依法诚信经营。企业还需具备创新能力较强的特点,需符合“近5年,单位或个人获得过国家、省级科学技术奖,拥有发明专利不少于10项,承担过国家、省级重大科技创新和产业化项目;拥有相关领域国家、省级技术创新平台(包括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研究中心)、示范工程(技术)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近3年每年研发经费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均不低于3.5%”等条件。
此外,企业需在行业内具有重要影响,主营业务符合国家和省、市有关产业政策,近3年每年主营业务收入均不低于3亿元、利税不低于5000万元。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具备以下条件,也可申报:有省级以上重点人才工程入选者或2名以上市级重点人才工程入选者;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市场前景和成长性良好,近3年主营业务收入年均不低于2000万元,且年均增长不低于20%;近3年研发经费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均不低于10%;企业从事研发活动人员占比不低于20%。
细则规定,重点支持企业遴选工作每2年开展一次,管理期为2年。对于申报成功的企业,将实行重点人才工程配额制管理。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重点支持企业发展的实际需要,给予每个企业2个引才配额,2年内可灵活用于泉城“5150”引才倍增计划、泉城高端外专计划、“泉城学者”建设工程等市级重点人才工程申报。对重点支持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的引才工作资助。对符合条件的重点支持企业,优先推荐其申报省级重点支持企业,优先推荐申报市级以上科技计划;优先支持企业董事长、总经理直接纳入我市创业导师团队;优先支持发起组建产业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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