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山东省教育厅就《山东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的进一步实施召开座谈会。
据了解,今年9月21日在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的这篇条例在学生的体育运动时间,体育课意外受伤责任判定,健康教育课,学校食堂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条例》规定,在运动时间方面,学生在校期间每天校园活动时间不少于一小时。在学生运动意外伤害方面,《条例》规定,学校尽到教育和管理职责的,依照民事法律不承担责任,从而保证学校放心大胆的开全各个运动项目。健康教育方面,《条例》要求各中小学开设健康教育课,且不得削减和挤占健康教育课时,加强学生在疾病预防,科学营养,卫生安全,禁毒拒烟等健康知识方面的认知。学校食堂方面,《条例》鼓励学校建设校食堂,如确实没有条件建设,应通过集体配餐的方式为学生展开送餐服务,同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记者了解到,《山东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将于今年11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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