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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村民私自占用林果地修条生产路,到底行不行?

来源:天下泉城编辑:09-08 14:44

9月8日上午,济南市征地服务中心、济南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济南市土地储备中心、济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参加“直面问题、践行承诺”《作风监督面对面》大型电视问政节目录制,就市民关心的问题作答。

问政现场的短片反映,章丘区垛庄镇西庵村存在村民私自占地拓路的行为,针对此事,济南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支队长李军在现场做出回应,称这路可以修,也应当修。

8月29日,问政监督员来到西庵村调查采访。村民表示,这条上山的道路有500多米长,原来的宽度不到两米,是一条生产路。2017年7月,这个村的一位村民,为方便自己在山上承包的果园采摘,私自与50多户村民协商,在原生产路的基础上加宽道路,占用林果地3500多平米,而村民占地拓路的行为并没有得到村两委的同意。

针对此事,济南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支队长李军在现场做出回应,“针对这个情况我们到现场进行查勘,这条路确实是用于村民生产用的道路,而且根据国家生产路的有关规定,这条路不算违法,应该修,也应当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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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该路段由村民个人出资,沿线一共涉及50户,48户进行了补偿,由于村民意见不统一,所以产生了矛盾。从规定上来说,确实是根据老百姓的需求,确实是用于老百姓的生产用的道路是法律法规允许修建的。修这条路不仅方便了他自己进山进行生产生活,道路沿线的其他群众也受益。

李军表示,如果修路时涉及到其他人利益的时候,必须和他人协商一致,更应该依托村民委员会来更好的解决。另外,对于不需要修建生产路的地方,以及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生产路不能超过8米,超过8米就是违法)的生产路,将依法依规进行查处。第一,责令整改;第二,进行处罚,不符合规划的要恢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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