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在今天下午播出的《新闻进行时》栏目里,连线济南广播电视台记者,聚焦济南市62位街头艺人“持证上岗”,为这样一项有温度的城市治理举措点赞。
中国之声在报道中说,能够拥有一个稳定的“工作环境”是街头艺人们们最期待事情之一,在山东济南,首批36组、62位艺人近日就拿到了“济南街头艺术表演证”,将实现“持证上岗”。报道说,街头艺术展演点一般都是人流量大,人口密度大,易产生人员聚集的地方,为了加强管理,济南市文化和旅游局在今年6月份就起草了《关于鼓励引导济南市街头艺术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意见明确了街头艺术展演的方式方法。
为了进一步规范管理,9月份起,济南市开展了济南市首届街头艺人招募考核工作,受到全国各地的街头艺术爱好者和外国朋友的积极响应,包括连音社在内的62位艺人通过现场考核,就在这个星期,这62位街头艺人拿到“济南街头艺术表演证”。
接下来,济南市将在六个区开设包括泉城广场、融汇济南老商埠南广场等在内的25个街头艺术表演点位,展演点位数量还将根据街头展演艺术发展情况进行适时调整。下一步,济南市街头演出活动还将有序增设非遗文化、绘画等其他门类表演形式,让更多有不同特长的艺人加入到街头表演队伍中。市文化和旅游局还将定期组织街头艺人相关选树活动,通过各种途径为艺人提供更多展示展演平台。
报道还重点关注了济南市如何做好科学管理,62位街头艺人拿到“济南街头艺术表演证”,都签订了一份《济南市街头艺人公约》。这个公约对街头艺人表演时间、地点、声音等都进行了严格规定。例如规定街头艺人声乐类表演应控制自身表演音量,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社会噪声标准,禁止使用大功率扩音设备,艺人使用音响不得多于两个,不得滋扰周边居民的工作和生活。此外,街头艺人表演过程中不准违法摆卖及兜售商品,禁止派发广告、商业宣传品或从事各种商业推介活动。不得变相与非持证街头艺人合作展演,不得以互动、体验、培训等形式变相从事商业性经营。表演收费为接受观众自主“打赏”,不公开订立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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