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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驾乘电动车不佩戴头盔,将在全市范围内通报

来源:济南网编辑:09-02 16:43

9月2日,济南市委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记者在会上了解到,针对电动自行车上路的违法行为,济南交警将进一步强化路面管控,加大城市主次干道、城市重点路口的警力投放,提高见警率和管事率,严查电动自行车无牌上路、非法加装棚架装置、占用机动车道或人行道行驶、逆向行驶、超速行驶、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

济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林松介绍,济南交警将依托视频监控和人脸识别系统,组织开展视频会战,集中对上述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攻坚,逐一落实“召回式”处罚模式,坚决打消侥幸心理,规范引导文明出行。

另外,针对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的行为,济南交警将加大现场教育力度,通过“3选1”,即:现场手抄济南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通告;按照交管部门提供的提纲,编写微信及发布交警提供的事故视频,并转发个人的朋友圈,集赞或评论20个以上;在路口手持“一盔一带”劝导旗,对骑乘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市民进行劝导,宣传倡导10人以上三种教育形式选择一项,同时签写《我与交警有个约定》守约书,提高市民佩戴头盔的自觉性。

另外,对于不佩戴头盔驾乘电动车的一律采集驾乘人员信息,固定证据材料,第一时间传递到市文明办,由市文明办甄别确定所在单位,全市范围内组织通报,压实单位管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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