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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10.6万 济南消防已对32起高层民用建筑消防违法行为立案

来源:济南网编辑:09-02 16:43

9月2日,济南市委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记者在会上了解到,今年6月份,应急管理部发布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于8月1日正式实施。《规定》正式发布后,济南各级消防机构纷纷行动,积极深入开展宣传、广泛发动基层力量、齐抓共管消除隐患,凝聚合力为市民百姓的安居乐业,提供优质消防安全环境。济南消防已检查高层建筑802处,排查发现隐患2512处,整改隐患1789处。

济南市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刘沐炎介绍,济南市消防救援支队将《规定》落实的情况,列入市政府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工作范畴,实行一体化运行、整体性推进。同时,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组织210家物业服务企业召开宣贯会议,组织1.8万名志愿者,深入小区向居民面对面解读《规定》,联合媒体,对违反新规被处罚的单位、个人等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让广大居民在耳濡目染中接受教育,掌握防火、灭火常识,引导市民发现身边的隐患,曝光社区的违法行为,切实起到查处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

今年,济南市消防救援支队与市公安局创新建立警消协作机制,联合市住建局对13家物业服务企业开展警示约谈。全力发动乡镇干部、网格员、社区民警、物业服务人员、消防志愿者等基层群体,在高层住宅、写字楼、办公楼等场所广泛发放、张贴通知公告、画册海报20万册,力求社会群众深入了解《规定》内容,做到自觉遵守《规定》,参与消防安全共建。将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和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作为重点检查治理内容,同时做好政策宣讲、解释劝导、隐患清治等工作,协助高层建筑居民养成良好消防习惯。

自《规定》实施以来,各地积极开展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已检查高层建筑802处,排查发现隐患2512处,整改隐患1789处。坚持政府主导,联合住建、治安、公安派出所、街办等开展联合执法,强化隐患排查,依法依规处罚,立好执法标杆,增强新规执法权威。

目前,已对全市32起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立案处罚10.6万元。比较典型的案例有,长清区对一小区消防控制室安排无证人员值班处罚3000元,开出了新规施行后全市的“首张罚单”。历下、天桥、长清、平阴分别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的个人,予以500元至2000元罚款。槐荫公安对一物业公司消防控制室无人值班的行为进行处罚。


(编辑:孔雪; 责任编辑:杨秉鑫; 终审:孙佳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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