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济南市委市政府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记者获悉,目前,济南市的疫情防控社会面基本上达到了清零,自5月10日零时起,除历城区、济南高新区重点管控区域及全市其他封控区、管控区以外的区域,有序恢复餐饮(堂食)经营活动。
会上,济南市商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孙战宇表示,对于大家关心的餐饮单位恢复堂食、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已经拟定了《有序恢复餐饮(堂食)经营工作指引》,督促餐饮单位要严格落实,在接受属地区县指挥部、所在街道(镇)的查验备案后,有序放开。
餐饮单位要加强从业人员管理。每天安排专人查验从业人员健康码、行程码,进行体温检测,场所码扫码登记上岗,坚决杜绝带病上岗。从业人员属于居家管理的重点人员和有发热等症状的,不得返岗;未持有10日内至少7次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得返岗。从业人员首次入职、流动从业人员及物资运输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上岗。营业期间,从业人员应检尽检必须严格按照省市指挥部核酸检测要求执行。
餐饮单位要严格落实经营场所疫情防控要求。首先,餐饮经营场所经营管理者必须申领场所码,在经营场所入口醒目处张贴,每天安排专人对进出人员进行查验,对健康码、行程码异常、核酸检测“亮黄牌”或出现有发热、咳嗽、呼吸道感染等症状的,一律不允许进入餐饮场所。其次,在恢复餐饮(堂食)经营前必须对后厨、就餐场所、电梯间、卫生间等进行彻底消毒通风。营业期间要加大对经营场所、设备设施、人员通道、卫生间、储物间等消毒、通风频次,做好消杀记录并每日公示消杀情况。第三,要严格控制就餐人数。堂食就餐人数按接待能力的70%实行限流,大厅桌间距离1米以上或隔桌就餐,单桌就餐人数严格控制在10人以内,每个包间限1桌。第四,要严格控制大型宴会等聚集性餐饮活动。承办5桌及以上聚集性餐饮活动的餐饮单位,要提前1天向属地街道(镇)报备;举办5桌及以上聚集性餐饮活动的,举办方要提前1天向属地街道(镇)报备。
严格做好食品采购和应急管理。餐饮单位要加强食品采购、运输、贮存、发放全过程管理,做好个人防护和信息登记。每天要对物流车辆进行彻底清洁消毒,司乘人员要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经营进口冷链食品要严格落实全省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不得采购使用三无产品。要科学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做好责任分工,加强培训演练,确保各项方案落实。对行程码带“*”的要严格查验“3天2检”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一旦发现健康码红码、黄码人员,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立即向属地街道(镇)报告,立即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各项疫情防控要求,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做好管控和消杀。
孙战宇说,提醒广大市民进入餐饮场所时要主动扫场所码登记,出示健康码、行程码,佩戴口罩,配合做好体温检测。老年人、婴幼儿、中小学生、残疾人等无法使用或不会使用智能手机的特殊人群,需要出示电子或纸质健康码,由场所管理者代扫登记,测量体温后进店消费。自助餐戴口罩取餐,用餐时采用分餐制,使用公筷公勺,使用非接触式点餐、结账。就餐时间不超过两小时。
同时,对于餐饮单位有序恢复堂食工作,本着审慎严格的原则,设立了查验报备、承诺践诺、监督检查的规范流程。餐饮单位恢复餐饮(堂食)经营,需向所属镇(街道)申请,由镇(街道)组织人员对餐饮单位的从业人员应检尽检、经营场所消杀、用餐场所管理、场所码申领使用等情况等进行实地检查,并签订承诺书,填写《有序恢复餐饮(堂食)经营备案表》,报区县(功能区)领导小组(指挥部)备案后,餐饮单位方可恢复经营。未经过查验或者查验不合格的,一律不得恢复经营。
关于历城区、高新区重点管控区域及全市其他封控区、管控区,我们将根据区域疫情防控形势发展的态势,经综合研判后,逐步恢复。
(编辑:孔雪; 责任编辑:郑富强; 终审:孙佳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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