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济南市委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将于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的《济南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进行解读。记者获悉,济南将逐步在市辖区范围内对出租汽车实行统一经营区域、统一管理,执行统一价格标准。
目前,济南市出租汽车行业实行经营区域管理,未来会否对出租车实行统一经营区域、统一管理,执行统一价格标准?
对此,济南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室副主任赵之祥表示,关于客运出租汽车经营区域问题,是社会各方面比较关注的一个问题。在立法过程中向社会征求意见时,出租车公司、驾驶员代表和市民代表对此的意见分歧比较大。从长远看,无论是老城区还是其他各区,出租车统一经营区域、统一管理是大方向;从现状看,在现有五区基础上,逐步推行实施是比较稳妥的。考虑到这项工作涉及区域收入差异、群众承受力、价格调整、运力布局等一系列具体问题,需要政府及相关部门分阶段分步骤统筹规划实施,不能一蹴而就。因此,立足长远,着眼现实,《条例》在第二十条作出原则性规定:“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出租汽车行业发展需求,逐步在市辖区范围内对出租汽车实行统一经营区域、统一管理,执行统一价格标准。具体实施方案由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编辑:孔雪; 责任编辑:袁菲; 终审:郑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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