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自即日起将:
南部山区:
西营街道西岭角村小角岭村48号及48号-1调整为低风险区;南部山区其他区域风险等级不变。
市中区:
四里村街道马鞍山路48号1单元,兴隆街道山大兴隆山校区教职工宿舍8号楼1单元划为高风险区。
槐荫区:
西市场街道经三路438号、保利中心C地块二单元(底商除外),道德街街道北辛街社区北小辛庄西街40号楼、济南市全民健身中心槐荫游泳馆,腊山街道张庄新区一区4号楼2单元,兴福街道大尧盛景花园西区3号楼2单元,张庄路街道恒大世纪广场6号楼,美里湖街道刘七沟村230-233号及283-294号划为高风险区。
章丘区:
双山街道东城花苑23号楼2单元、江山一品2号楼1单元,明水街道百脉泉街78号市政工程处1宿舍5单元、御泉世家西区5号楼2单元,圣井街道碧桂园小区2号楼2单元划为高风险区。
平阴县:
东阿镇审美理发店、西山村,锦水街道盛世家园酒店、东子顺北村划为高风险区。
高新区:
临港街道向阳村55号及前后左右相邻住户、馨苑小区3区11号楼2单元、草山岭小区东区西门3号楼、东城逸家小区逸雅园二区5号楼2单元、东城逸家逸士园一区2号楼、丰奥家园南区8号楼1单元、汉峪西路华皓英伦二区6号楼2单元、浪潮玺园小区2号楼1单元、龙奥天街1号楼、茗筑美嘉小区2号楼1单元、山水华府23号楼1单元,孙村街道博科管理总部、翡翠雅郡南区16号楼1单元、港源八路与港兴二路交叉口处西北方向黄河路桥工地、伙路村18号及前后左右相邻住户、永兴天地园小区西邻建筑工地宿舍、章锦社区西侧100米板房划为高风险区。
起步区:
孙耿街道西肖村(29号、30号、31号)、大路村(93号、94号、109号),大桥街道鹊华陈郡7号楼3单元划为高风险区;将起步区除高风险区外的其他区域划为低风险区。
特此通告。
济南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2日
(编辑:孔雪; 责任编辑:姜琳; 终审:郑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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