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终止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单位):
我市于2021年1月3日18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同步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根据市生态环境部门与气象部门联合会商结果,结合空气质量监测数据,我市自2021年1月4日24时起,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终止Ⅱ级应急响应。
请各有关部门及单位于1月6日12时前,将此次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过程的总结评估报告电子版报至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
邮箱:jnhbjdqc@jn.shandong.cn
济南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代章)
2021年1月4日